泽州县图书馆是泽州县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始建于1991年,历经了两次搬迁,2015年7月新馆迁址到晋城市新市街下元巷155号并面向社会开放。新馆馆舍面积2000平方米,原旧馆1500平方米也正在使用中,目前馆舍使用面积为3500平方米。另外设有3个流动图书室(中国人民解放军63988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泽州县中队和泽州县妇幼保健院)。 现有干部职工2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名,管理人员8名,工勤人员4名。本科毕业生19名,专科毕业生4名。 2013年被山西省图书馆评为“2012年度科普宣传与全民阅读活动先进集体”;2013年被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先进集体;2015年10月被山西省图书馆评为“2015年全民阅读先进集体”;2016年4月,被山西省图书馆评为“同筑中国梦,共度书香年”活动突出单位奖。 泽州县图书馆以传播先进文化为已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理念,努力营造人文、舒适、休闲的读书环境,为构建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泽州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馆内设有综合办公室、采编室、藏书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文化资源共享支中心、培训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咨询室、馆长室、地方史志资料史室、自习室、档案室等机构。馆内包含检索区、报刊阅览区、少儿阅览区、图书借阅区、电子借阅区、多功能厅等服务设施。另有图书馆还承担着全县17各乡镇图书室、632个农家书屋的图书补充、业务辅导、技术支持等任务。
馆内现总藏书量12万册,报刊杂志300余种,馆内现有各类图书架68个,资料柜6个,报刊柜18个,用于服务读者的电脑60台,宽带网络全部接通;可供读者席位260个,其中成人阅览席位近210个,儿童阅览席位50个。
1.使用本馆文献资料者,凭本人借书证借阅。
2.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推销人员、市场调查人员谢绝入馆。
3.不得将未消磁的私人图书带入馆内。
4.保持馆内高雅气氛,注意衣履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得体。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争吵打架;入馆关闭手机、呼机;禁止在馆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楼梯环廊的扶手栏杆禁止坐人、禁止放置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色饮料和食物禁止携带入馆。禁止使用明火器具,严禁自行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和接线板(手提电脑除外)。
6.尊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阅览室有关规定,不得预留座位;书刊阅毕请放在指定地点;保持书刊的整洁,请勿涂改、批划、撕毁和污损;借还图书请到借还书台办理手续;不办理出借手续、私自携带书刊出馆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7.经出口通道,如遇保安系统报警,或值班人员抽查,读者应积极配合接受检查。
8.一旦发生火警或者危险,切记不要慌乱,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撤离,火警时千万不要使用电梯!
1、申办对象:任何一位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均可办理。
2、办证种类:山西省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全省通用)。
3、读者证功能
(1)阅览功能:持证读者可在任何一个成员馆进行文献阅览。
(2)外借功能:交纳了保证金的读者借阅证,享受一馆办证、多馆借书,一馆借书,多馆还书的服务,且该功能办证时自动开通。
4、读者证的办理及使用说明
(1)读者可在任何一个成员馆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山西省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在泽州县图书馆办证时,需填写有关个人资料,交纳保证金100元,其他费用全免。
(2)山西省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实行年度注册制,期满一年未注册,其功能暂停使用,直至注册。
(3)读者持有效的山西省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可在任何一个成员馆间借还文献,每证最多可借文献2册(所借文献有超期的不能再借),借期30天。所借图书未超期的情况下可续借1次,续借期20天。请读者按时还书,逾期将收取每册每天0.1元的滞纳金。
5、读者证的清退及时更换
(1)读者退证自由,在办证图书馆工作时间均可退证。
(2)退证只退保证金,退证时须在办证馆出示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及保证金收据。
(3)补办及个人更换读者证须交付工本费10元。
发布时间:2018-11-09 15:49:15| 作者:泽州县图书馆| 阅读次数:29次
周一闭馆
周二至周日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