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少儿图书馆成立于2005年12月,2006年5月正式开馆。 锦州市少儿图书馆座落在高新区市府路63号,与市图书馆一起做为标志性文化建设矗立在市府广场西侧,整个建筑恢宏大方,通体透明,是少年儿童读书学习的理想处所。
锦州市少儿图书馆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全市少年儿童及少年儿童工作者提供周到的服务。少儿馆现有藏书近4万册,报刊、杂志近200种,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微机管理。现开设图书外借、报刊阅览、低幼阅览、多媒体阅览、参考咨询和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等对外服务窗口。小型的多功能报告厅,可举办各种类型的报告会和专题培训,在寒暑假期间举办中外电影展播,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
锦州市少儿图书馆是为少年儿童及少年儿童工作者提供书刊资料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教育机构,它不仅是书刊资料服务的信息中心,同时也是少年儿童课外的活动中心和教育中心。随着少儿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在全社会的关怀和支持下,锦州市少儿图书馆将会成为全市少年儿童启迪智慧、开阔视野的知识乐园。
少儿馆现有馆舍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采编部、借阅部、读者工作部和综合办公室等部门,是辽宁省规模较大的公共少年儿童图书馆之一。
周一全馆休息 外借处、阅览处 周二——周五12:00-17:00开馆 周六周日全天开馆
多媒体 周三12:00——17:00开馆 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亲子阅览室 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寒暑假期间全天开馆不休息
一、本室服务对象限低幼儿童(学龄前),凭本馆借阅证即可在本室活动,在本室活动计时收费。
二、来本室活动的低幼儿童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儿童的安全由监护人负责,若发生意外,本室概不负责。
三、本室的书刊限室内阅览,如有损坏按市价赔偿。
四、本室的玩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方可操作,如有损坏按市价赔偿。
五、读者要爱护室内环境,对儿童的便溺监护人要负责清理干净。
一、交纳押金50元即可办理来馆借阅证。
二、凭借阅证每次可借书1—2册(以不超过押金为限),借期1个月,到期可续借1个月,超期按每日每册0.1元处罚。
三、借书时若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做好标记,否则责任由借书者承担。
四、图书丢失可购买与原书相同的图书补偿并加收图书加工费3元。若买不到原书则按每页0.2元(以32开本为基准)赔偿,彩页加倍。
五、借阅证丢失应立即来馆声明,由借阅证丢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负责。
六、妥善保管押金收据,收据丢失押金不予退还。
一、凭本馆借阅证可在本室阅览报刊,每次阅览限取1册(份),阅后送回原处。
二、当年报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得携出室外,如需要复印由工作人员代办。
三、阅读时不得在报刊上涂画、折叠或撕损,违者按本馆规定处罚。
四、读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面上刻画,违者按本馆规定处罚。
五、读者应自觉保持室内环境,请勿大声喧哗和乱丢垃圾。
一、凭本馆借阅证可在本室自修学习。
二、读者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得乱写乱画,违者按本馆规定处罚。
三、自觉维护本室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干扰他人学习。
四、请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
一、凭本人借阅证可在本室免费上机,每天上机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二、入室读者应听从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正确使用微机,如发现机器故障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三、上机时不得删除计算机软件和拆装硬件,如有损坏按市价赔偿。
四、凭本人借阅证可在本室借文献光盘2张,只允许在本室使用,不得外借。观看完毕,送回原处。
五、在本室活动要保持室内安静和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