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图书馆是安图县城内唯一的公共图书馆,1979年正式建馆,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新馆座落在九龙街道(新区)文化中心一楼,馆舍面积1000平方米,馆员12人,藏书13万余册,已建共享工程安图支中心和九个乡镇4个社区、127个基层服务点;建立青少年之家、武警中队等14个图书分馆;农家书屋已经全面覆盖180个行政村。安图县图书馆多次被省、州县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三八红旗集体、“延边读书节”先进集体,2016年全州农家书屋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
2008年8月正式搬迁至新馆,周边草坪绿化,环境宜人,馆内宽敞明亮,设备齐全,配有现代化的办公、管理技术,以搜集、整理中文图书为主,以社区、农村、学校读者为服务对象,年接待读者9万余次,借阅图书10万册次,采用北京“网图”系统管理馆藏图书,新建有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公众平台,为安图县人民提供文献资源和文献信息服务。
图书馆于2003年开始启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并在社区、部队、学校、乡镇建立了“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站”,将图书流通站和基层服务站结合起来开展各种活动,并无偿为其赠送图书和数字资源。
图书馆每年以读书演讲会、书画大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开展读书宣传活动,特别是以“世界读书日”、“图书服务宣传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每年组织各项读书活动15余次,深受广大读者的好评。
近年来,县图书馆以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以全民阅读活动为载体,为全县广大读者解决读书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馆现有微机45台,其中电子阅览室30台,可供读者借阅资料、阅览馆藏资源,查询信息共享资源,其余用于各部室办化管理现代化。
一切为了读者,为了读者的一切。利用专业服务队伍、先进的技术手段、热情的服务态度,为读者建起心灵的桥梁。
网站的创建者是安图县图书馆网络部,我们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让每一位读者都可以轻松地使用我们网络图书馆,并在这里找到您所需要的图书和文献资源!
安图县图书馆设采编部、网络部(共享工程办)、社会教育部、借阅部(成人、少儿),同时设有75平方米的电子阅览室、220平方米的多功能厅(展厅、报告厅、活动厅)等机构。
截止2016年,馆藏总量13万余册,其中图书10万余册,报刊2万余件,视听文献959套,盲文图书3册,少儿文献48000余册,电子图书3000册,办理1520个借书证。
根据国家《“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绿色上网滤软件安装使用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为净化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网络,为广大读者提供健康、积极的网络学习环境,根据市文明办要求,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实际新增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四则,如下:
一、进入电子阅览室须持有效证件(仅限身份证、军人证)登记上网,不满16周岁须有家长陪同或已在电子阅览家长同意登记表登记的读者(电子阅览室内登记)。
二、将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纳入到深层管理中,不适宜浏览的网页、软件将被作为屏蔽内容无法访问(其中软件未屏蔽内容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有擅自登陆、浏览者,造成的违法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负责,并列入黑名单作为不适合本电子阅览室读者)。
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携带食品入内,禁止吸烟,禁止接打电话。
四、因读者非正常使用导致电子阅览室内设施损坏,造成的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个人负责。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下午1:00—4:30(冬季)
1、读者入馆应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穿背心、拖鞋及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
2、入馆请保持安静,禁止喧哗、大声朗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未经同意,不得在馆内举办集会、娱乐等活动。
3、请勿携带包、个人书刊资料、食物及饮用水入内,请将包及私人物品存放到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进入借阅室。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6、请爱护馆内资源及一切公共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严禁张贴、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存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凡到我馆借阅图书,并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持本人身份证可申请办理借阅卡。
借阅卡:全馆各服务窗口通用。
(一)办理借阅卡的具体办法
办理借阅卡,持本人身份证,免费注册,交纳押金50元。
(二)借阅卡退卡办理办法
办理退借阅卡的读者,需先还清所借图书,如有丢失、损坏,按馆内规定赔偿,结清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押金收据及借阅卡办理退卡手续,返还押金,原卡同时收回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