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图书馆成立于1974年3月2日,现已走过4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这四十多年来,海林市图书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现已成为全市文献信息中心和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窗口,是实现建设文化强市不可或缺的标志性载体与基地。现已于二0一三年被国家评为一级图书馆。
海林市图书馆新馆舍建成于2002年。馆舍为五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877.45平方米。建筑格局完全按照图书馆建筑“同层高、同网柱、同承重、大开间”的要求设计,馆内布局宽敞明亮,错落有序,便于使用,完全适应现代化、人性化管理与服务之需要。
1999年购置并启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其时间之早及规范化程度在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中名列前茅。2005年建成拥有30台电脑及卫星接收器、投影仪等设备的电子阅览室,同时成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使海林市图书馆成为全省县级图书馆在电子信息资源建设方面的先行者,其“共享工程”建设亦被省文化厅推荐为全国试点县(市)。
海林市图书馆现在工作人员9名,以30岁左右年轻人为主,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能稳固,业务素质优良,团结向上、勇于创新、勤奋工作、热情服务并有着强烈集体荣誉感和协作精神的团队。
所有馆藏文献和设施均向读者免费开放,实施藏、借、阅一体化服务。为方便读者,全部馆藏开架借阅。现设有服务窗口6个:综合阅览部、公共电子阅览部、青少年外借与阅览部、综合外借部、特殊群体阅览室、读者书画体验室。另外,还设有多功能报告厅,可以提供小型会议、报告会、讲座、教学、林海雪原文化讲堂、多媒体演示等服务。这些服务窗口,以服务读者、方便读者为宗旨,全面履行各项服务职能,满足读者的各种需求。
海林市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8万余册。
一、免费开放的时间:
全年每一至周日8:00—17:00开馆,周开馆时间63小时。
二、免费开放的场所
海林市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综合阅览部、综合图书外借部、青少年图书外借阅览部、特殊群体阅览部、读者书画体验室、报告厅等场所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免费开放的服务项目
品牌服务、普通图书外借、报纸期刊阅览、少儿图书外借、少儿报刊阅览、自修、电子阅览、共享工程资源阅览、数字资源阅览、检索与咨询、办证、验证、书库查询、地方文献阅览、工具书查询、盲人阅读、基层辅导、报告厅、爱心药箱等。
四、品牌服务项目
林海雪原文化大讲堂、“书香林海 共享阅读快乐”主题系列活动、图书馆总分馆制和图书流动站。
五、借书证办理
凡愿意遵守本馆借书等项制度的海林市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在交纳200元押金后,免费办理1个“借书证”。借书期限为30天,不再办理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