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10月,为山东省建馆最早的县级馆之一。位于旌旗西路661号。建筑风格属仿古建筑,外观古色古香、典雅大方,内部装修精美,环境优雅明亮。业务上采用了ILAS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建成了业务管理局域网,开通了采访子系统、编目子系统、流通子系统,为广大读者提供规范、快捷、方便的服务。莱阳市图书馆坚持“公益性”的办馆方针,努力拓宽服务范围、更新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层次,不断取得新成绩2013年11月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馆内设借书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山东省莱阳市基层中心,设采编部、辅导部等十余个部门。
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550平方米,设阅览座位200余个,馆藏图书达18.75万册,年到馆读者9万人次。
一、书刊借阅免费 莱阳图书馆已实行免费开放,免收借书证工本费、年费、验证费、挂失费,凡持有莱阳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借阅开架窗口的所有图书。
二、电子文献免费 凡持有莱阳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利用所有电子资源。
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 凡持有莱阳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到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浏览、查阅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所有资源,每次限定两小时。
四、展览讲座报告会免费 凡持有莱阳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欣赏所有展览、讲座、报告会等。
五、存包免费 凡持有莱阳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存包,免费由各阅览室管理员保管存放。
六、集体读书免费 莱阳市图书馆为馆外服务点免费办理借书证,免费送书上门,定期更换图书。
七、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 莱阳市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全市市民实行免费开放。
一、凡持有本馆有效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去所有开放的书刊阅览室阅览。
二、读者外借书刊、查阅数据库资料、去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须持本馆借书证。
三、读者到馆后,请先在一楼大厅存包,再去各阅览室借阅。
四、读者持证借阅书刊,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读者应爱护书刊和设备,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六、馆内请勿喧哗、嬉戏打闹。
七、馆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保证安全卫生。
八、酗酒者及衣冠不整者请勿入内。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具体更换时间以莱阳市政府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
节假日照常开放
星期一闭馆
一、办理本馆借书证,须持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个人免冠一寸照片,填写读者记录卡。
二、每个借书证收押金100元。一次可借图书(或合定本刊物)3册。
三、本馆借书证在馆内任何服务窗口均可使用。
四、可代借代还,退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借书证前来办理。
五、借书证每年核查一次,请读者按时办理。
六、借书证丢失,应及时来本馆挂失,挂失一个月后补办。
七、读者联系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更正。
八、办证处联系电话:0535-7181782
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图书(或合订本刊物)3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
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逾期每册每日须交滞书金0.10元。
当日所借书刊,当日不退还。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书刊原价给予二至五倍(贵重图书五至十倍)赔偿,如系丛书、多卷书,损坏一册,按整套计算。
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及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物品,请存放一楼大厅存包柜内。
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阅完归架后,方可另取一册。
阅览室的书刊,严禁带出室外,违者按偷书论处。
借、阅室均安装有图书检测仪器和监控设备,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借阅室、自习室等所有服务窗口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接、打电话请到室外。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