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湘潭大学创办的独立学院,坐落在毛主席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截至2023年,学院设有49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5500人。
区位优越
学院与湘潭大学主校区紧密相连,融为一体,充分共享湘潭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浓郁的大学文化与优美的校园环境;学生与校本部各学院学生朝夕相处,交流频繁,学术互动互长;学院地处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实验区中心地带,距长沙市区2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宁静秀美,是青年学子潜心求学、成才的理想殿堂。
设施齐备
学院共享湘潭大学先进齐备的教学、实验设施,丰富的图书资料。具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区、运动区、学生生活区,设施完备、环境优雅。近年来,学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教学区云教室完成改造,学生住宿在湘潭大学统一安排的本科生宿舍和公寓内,配备空调、洗衣机、净水设备等,条件优越,生活便利。
学院依托湘潭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共享湘潭大学一流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教学设施和学科优势。学院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求确定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重点发展应用型专业。截至2023年,学院依托湘潭大学学科齐全,重点学科和热门专业多的优势,根据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确定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重点发展应用型专业,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所设置的49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均为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形势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热门专业。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23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兴湘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
学院名称: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英文译名:Xingxiang College of Xiangtan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599)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847、58298590, 传真:0731-58293847,网址:http://xxxy.xtu.edu.cn/,电子邮箱:xxzhaosheng@xtu.edu.cn)
兴湘学院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1月通过教育部审批确认,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湘潭大学创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条 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招生工作由湘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湘潭大学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设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落实湘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有关招生的决议、决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3.湘潭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和招生录取规则的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院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4.我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5.报考动画专业的湖南考生须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普通本科批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美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湖南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五条 体检标准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条 男女比例
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七条 语种要求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在学院官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
具有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并颁发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奖励与帮困措施
1.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此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
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章程由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负责解释。
2.本章程适用于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硕士研究生考取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先后有3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有100余名毕业生获得美国哈佛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院校博士学位。
严谨的教学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办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针对学生特点,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重点配备专任教师队伍,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实践教学,强化外语教学、信息化教学和应用型课程教学;学院教学严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学风浓郁、教育教学质量享有良好声誉。学院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得荣誉,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研究生考取率、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浓郁的校园文化
学院学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社团活动百花齐放;学生创新创业、课外科技活动精彩纷呈;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蓬勃发展。学院与湘潭大学校园紧密相连,融为一体,学生与校本部各学院学生朝夕相处,积极参与湘潭大学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院文化和湘潭大学的校园文化连为一体,相得益彰,一起共享和营造湘潭大学独特、深厚、浓郁的校园文化。
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享有良好声誉。学生代表队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荣获全国性、全省性团体奖励100余项,荣获个人单项奖励1400余项,连续三年蝉联“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湖南赛区本科二组团体一等奖,学生荣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第十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特等奖、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南赛区一等奖、湖南省大学生写作竞赛一等奖等荣誉。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硕士研究生考取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先后有3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有 100 余名毕业生获得美国哈佛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院校博士学位。学生创新创业蔚然成风,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其中2017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段小桃在校期间创办了“斯挺正装”服装品牌,并在全国各地开了14家连锁店,2015年营业额超过800万;2015年10月19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CCTV2)《经济信息联播》栏目对该生创业事迹进行了报道。2019年,3支学生团队的项目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资助;2019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邓嘉豪在校期间获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外观专利授权,4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2019届电子商务专业王智成带领麦田工作室团队荣获第九届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总决赛特等奖等多项全国性、全省性奖项。
2001年8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2007年5月,学院团委荣获“五四红旗团委”及湘潭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学院被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9个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