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图书馆的前身为郴县图书馆,于1913年成立。 1939年,郴县图书馆并入郴县民众教育馆;1956年,郴县图书馆重建,地址在现在的郴州市人民东路,馆藏图书万余册,设外借室、阅览室;1957年,在文化路兴建一栋两层楼的房子作为新馆,馆舍面积扩为1016平方米;次年,郴县图书馆划归老郴州市管辖;1981年10月,郴县图书馆从老郴州市独立出来,恢复郴县图书馆名称,馆址在郴县文化馆院内,馆舍面积120平方米,馆内设书库和阅览室,工作人员2名;到1983年,馆内图书、杂志逐步增加,藏书4124册;1988年,筹资20万元在高山背路22号新建图书馆馆舍,1990年10月竣工并对外开放,馆舍面积1095平方米,其中书库300平方米,学术报告厅405平方米,阅览、外借、办公室使用面积共390平方米,购置电脑一套,工作人员增加到4人,全年持证读者580人,接待读者6800人次,外借图书2200册次;因为1994年12月撤县设区,郴县图书馆随后更名为苏仙区图书馆。
苏仙区图书馆秉承开放、合作、全局观念,不断创新思路,并根据实际特点,逐步探索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建设公共图书馆的途径。从1982年起,开始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引文献,同类图书按种次号排列,共设置目录4套,即:公务分类目录、公务书名目录、著者分类目录和读者书名目录,并按《县图书馆规范》加工整理文献,统一书标,登录号,馆藏章位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书库保管制度、藏书保护制度,读者借阅制度等,规范书刊出入手续。积极建设文献资源,从实体馆藏和数字两方面丰富馆藏种类,优化馆藏结构,尤其重视文献地方特色建设。在收藏的地方文献中,有地方重大会议文献、地方名人、名事刊物;在馆藏图书中,社科类占80%,农业、科技、医药卫生和地方文献典藏占20%。
2009年以来,苏仙区图书馆把读者服务、读者活动、对外宣传、业务研究、对基层的辅导作为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取得较好成绩。苏仙区图书馆发挥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深入区直部门、乡镇村社举办知识讲座;下基层开展共享工程基层网点技术指导,协助指导基层站点分类、编目、上架图书;举办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并进行农家书屋阅读推广活动业务指导等。
2003年以土地置换开发的方式,投资150万元在原址兴建馆舍,2006年竣工对外开放,新馆面积1067平方米,设有宣传辅导室、采编室、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参考咨询室和办公室,其中一楼为多功能报告厅,面积485平方米;二楼电脑阅览室配置电脑30台,另外还有成人阅览座位40个、青少年阅览座位20个;二楼宣传辅导室、采编室、外借室和综合阅览室面积400余平方米;三楼参考工具书室面积110余平方米,新购置铁制书架80个,书架单层总长度1000余米,阅览书桌23张,座位100个。目前,全馆工作人员文化综合素质大幅提升,在编工作人员增加至5人,全部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现馆内藏书5万余册,电子图书近40万册。
借书证是读者入馆及在馆内借阅图书、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入馆应该随身报个携带,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读者实行凭证、限额借阅,每次借书限制1-4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30天)。
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一律凭证借书。进入书库不午携带书包、雨具、书刊及其它物品入库。
读者在库内查找图书时必须按规定的提示寻找所需的图书,若不借该书,将书归回原位,以免影响其他读者查找。
仔细检查自己所需要借的图书,看是否有涂损、缺页、无前后页,书内容与封面不符,条形码与登录不一致等情况。如有以上问题向工作人员声明,处理后无问题方可借出,图书一经借出责任由读者自负。
书库内严禁吸烟,不准吃零食、扔废纸、吐痰,保持库内清洁卫生,不准大声喧哗、吵闹、追逐,保证书库安全、安静。
爱护图书,不准圈画、污损、撕书等不良习惯。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违者按《入馆须知》第六条处理。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阅览室,所携带的书包及其它物品请放在存包处。
保持阅览室安静,走动脚步要轻,讲话声音要低,不得在室内聊天、喧哗、吵闹、走哄、吹口哨或播放录音机。
保持阅览室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售、随地吐痰、擤鼻涕、乱丢纸屑和瓜果皮等杂物。
爱护桌椅、书架、报架等室内设施,不得在桌椅和墙壁上乱划、乱涂、乱写。
爱惜书刊、报刊、不准圈划、污损、撕书刊、报纸。
阅览室书刊、报纸不得携带出室外,否则按窃书论处。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违者按《入馆须知》第六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