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南端,分别与广东、广西两省(区)接壤,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全国12%的瑶族人口聚集这里,被誉为“神州瑶都”。
江华瑶族自治县图书馆于1984年经省文化厅批准成立,1991年政府出资兴建图书馆大楼,选址沱江镇寿域路,1996年正式投入使用,1999年、2005年、2009年、2013年被国文化部评为“三级图书馆”。
江华图书馆已根据文化部要求,对社会公众实行免费开放,秉承“免费、平等、包容”的公共图书馆理念以及“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做好读者服务工作。现有持证读者6100人,2013年外借图书10万册次,阅览8万册次,解决咨询课题350个,馆外服务点轮换借阅书2万册次,节假日开放电子阅览室,年接待读者5000人次。
图书馆同时担负着对全县基层图书室(农家书屋)的业务辅导工作,年均到基层图书室(农家书屋)辅导200余人次,办培训班2至3期。坚持每年开展送书、送科技下乡活动,每年举办科普讲座8到10期,向公众推广科普知识,组织3000余册图书送乡镇村图书室。编印《致富信息》12期送往乡镇文化站,发放到农户手中,指导农民朋友科技致富。还联系种养专业户跟踪服务,定期送去科技书籍,联系科技人员上门服务。
每年积极开展“三湘读书月”相关读书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培育民众阅读兴趣,培养民众阅读习惯,为建立全民阅读型社会不懈努力,作出贡献。
江华瑶族自治县图书馆门类齐全,开设了综合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参考咨询室,业务辅导室等对外服务窗口,2010年建立共享工程江华支中心,建立电子阅览室,并对外开放。
目前,江华图书馆藏书62000余册(其中古籍3300册)。
周日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每年7月1日至10月1日:3:00——6:00)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免费办理图书馆借书证,未成年人办理借阅证,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2、办理借书证需缴纳押金60元,凭证借书。
3、借书证不慎遗失须及时到办证处挂失。若找到原证,可凭原证及办证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
4、借书证遗失,凭本人办证证件补办新证,原借书证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
5、退证读者需将借书证上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凭办证证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图书馆将押金退回。
1. 馆内各阅览室免证提供阅览,读者在外借图书、期刊、光碟时需使用读者证。
2. 读者免费办理读者证,免费借阅馆内藏书。
3. 妥善保管读者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4. 外借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相关处理;如书内盖有“书附盘”字样时,可向工作人员咨询借阅。
5. 请爱护所借阅书刊及内附盘,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不得将内附盘遗失、损坏,违者按照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处理。
6. 读者如需复印资料,须经工作人员许可,并办理资料复印外借手续。
7. 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复制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责任自负。
8. 保持图书馆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入馆时衣着整洁,举止文雅;不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在馆内大声喧哗,不使通信设备发出声响;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注意保护书刊,不带有色饮料、零食进入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