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图书馆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汽车站对面文化大楼三楼、四楼,其前身为原黔阳县图书馆,始建于1957年,于2006年跟随市治搬迁至黔城,为国家三级公共图书馆。
自2011年本馆全面实施免费开放,始终把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贯穿到各项基础服务工作之中,在传统服务的基础上还充分利用现代化设施和信息技术手段为图书馆免费开放和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实现图书采编、图书流通、数字化推广等自动化、现代化管理。
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安装了电子书借阅机,创新图书馆服务,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读者免费提供图、文、视、听等全方位数字信息化文化服务。
利用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为社会广大市民读者开展社会教育活动,长年开展图书馆“全民阅读”、“送书进社区进学校与送书下乡”、“服务宣传周”、“世界读书日”、“三湘读书月”等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让更多的图书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学校,形成了具有本市鲜明主题及品牌效应的免费服务模式,吸引了广泛的读者、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了图书馆应有的作用。
一、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办理借阅手续,来访者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与门卫联系入馆,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
二、进入图书馆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着装整齐(穿拖鞋、背心者谢绝入内),举止文明。
三、保持安静,禁止喧哗,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预留座位、书包柜等,不随意挪动沙发、阅览桌椅。
四、不能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得携带食品、饮料入馆。馆内备有饮水机,请勿将剩水、茶水泼洒地面。
六、爱护馆内公共设施、书刊资料,严禁随意涂抹刻画。
七、未经许可,不得张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八、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夹带书刊出馆,经出口通道时,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检查。
九、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一、本室所有期刊和报纸,供全校师生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二、书包、公文包、旅行袋等请自行存放在寄包柜中,请勿携带入室。
三、如需复印资料,请办理临时出借手续,复印后必须当班归还。
四、室内上架期刊、报纸可自由取阅,每次限取一本期刊或一种报纸,阅毕后请将期刊或报纸还回原处。
五、取阅报刊时请当面检查有无缺页、涂画等污损现象,还刊时如发现有上述现象,将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在阅览过程中,如有批注、涂画、撕页等毁损期刊资料者,按我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七、严禁将报刊带出室外,违者一律按窃书处理。
八、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对违反规定者,谢绝入室阅览。
九、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讲究卫生,严禁吸烟、吐痰及乱扔废弃物。
十、遵章守纪,遵守公德,文明借阅,爱护公物。如造成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