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图书馆创建于1976年5月,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几代图书馆人的艰苦奋斗,由小到大,逐步发展成为集图书、报刊、电子文献借阅、数字资源服务、特色文献馆藏为一体的公共图书馆。
近年来,我馆始终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办馆宗旨,创一流服务,树良好形象,办馆理念由封闭被动转变到全方位开放,文献资源建设由结构单一发展到门类齐全、载体多样,读者服务由简单借阅延伸到信息开发定题服务,服务手段逐步由手工操作提升到计算机管理,工作方式由单家服务扩展到馆际协作,形成了一支思想道德高尚、读者服务热情、业务技术熟练、综合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队伍。
我馆现有编职8名,实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男5人、女5人;馆员7人,助理馆员1人、管理员2人;为湘西州图书馆学会成员馆;5人为省图书馆学会会员。
2013年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国家文化部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我馆现有馆舍面积4000多平方米,内设报刊阅览室、图书外借室、少儿阅览室、采编室、参考咨询室、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图书外借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电子阅览室)。2016年4月,我馆进行了提质改造,增设了少儿书香画室、少儿体验室、学术报告厅、自学室等厅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馆藏图书11万余册,收藏有元末明初刻本《史记》,明刻本《十三经注疏》较为珍贵的版本,以及民国时期出版的《四部备要》、《万有文库》,省文化厅赠送的《湖湘文库》;古籍线装书8086册。所有厅室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日均接待读者达200多人次,基本满足了广大读者对阅读的需求。
一、实行一证通制。
二、持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驾照等),交纳免冠蓝底一寸近照1张。
三、办理借阅证需交纳押金100元,免工本费、验证费,持此证可在馆内借阅各类图书和电子阅览室免费下载查阅资料,不慎遗失,须到馆办理挂失手续,经核实后方可补证,并交纳工本费10元。年满16周岁的读者可凭证办理退证手续,少儿办证、退证,必须有监护人陪同。证件办理满一年后方可退证。
四、此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违反将停止使用。
一、阅览室当月报刊只限在阅览室查阅,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报请馆长同意后方可借出。
二、本室报刊一次只能借阅一种,阅后请放回原处,保持室内报刊排列整齐。
三、请读者爱护所借阅的报刊,不得随意在上面作笔记、划线,严禁在报刊上挖洞,违者一次罚款10元,对无视上述规定和屡劝不改者,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借给一切报刊。
四、阅览室上班时间开放,室内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大声读报,不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