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图书馆的前身“从云书院”始建于嘉庆二十年(1815),民国十八年(1929)成立民众图书馆,迄今已有80年历史。历经几代图书馆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建成为馆藏丰富、设施齐备、环境优雅的国家二级图书馆,是湖南西北边陲辅射湘、鄂、渝、黔的文明窗口馆。目前在编职工11人,其中大专学历11人,本科学历4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管理员12人。常年举办培训、讲座、展览、阅读、图书流动车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等系列活动。连续多年荣获湖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湖南省阅读推广活动优秀组织奖等诸多奖项。初步形成了 “图书流动车服务”、“国学诵读”、“全民阅读、书香龙城”等服务品牌。2010年2013年参加第四次、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被评为二级图书馆(县级),2017年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被评为三级图书馆(县级)。
龙山图书馆以六个服务窗口为阵地,采取多种服务方式,为读者服务,为社会服务。所有服务窗口坚持常年开放,每周保证56小时开放时间。积极采用送书上门、预约借书、代借代还等借阅方式,经常举办各类读者活动、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增进了解,扩大交流,不断巩固和壮大读者队伍。
龙山图书馆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并采取纵向深入、横向发展的方针,加强图书网络建设,已逐步形成了以县馆为中心,乡镇图书馆(室)为主导,村寨图书馆室为依托的图书网络。与此同时,加强了城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室)的业务联系,打好基础,积极筹备,逐步实行联合并网,以扩大藏书流通,实现资源共享。
2005年我馆在原址上进行重新扩建,2007年初开馆,现馆舍位于县城新建路中段64号,馆舍面积为957.4平方米,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处、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参考资询室、地方文献古籍阅览室、过刊借阅室、办公室等多个服务窗口。拥有阅览坐席260个、计算机36台、投影仪1台、电子屏1个、歌德电子阅读机3台,宽带接入100MBPS ,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选用GTS—IKMS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是湘西自治州功能较为完备的标志性文化设施,2007年新馆正式对外开放。建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龙山县支中心1个,乡镇基层服务点21个,村级基层服务点397个,农家书屋397个。
龙山县图书馆藏有各类书籍资料12.1430册(件),其中纸质文献91234册(件),电子图书12140册,电子期刊18056种(册)。发放借阅证3658张,到馆读者5万余人次,书刊外借约12万册次,举办读者活动60余场次,读者参加3000余人次。
1.讲究文明,相互礼让。
2.衣着整洁,举止文雅。
3.保持安静,勿作喧哗。
4.严禁吸烟,杜绝危险。
5.珍惜书刊,爱护设备。
6.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7.维护秩序,遵纪守法。
8.配合管理,共同监督。
1.凭本人读者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进入图书馆。
2.言谈举止文明规矩,着装整齐。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4.爱护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
5.妥善小心保管个人物品。
6.馆内严禁吸烟、用火,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7.严禁大声喧哗、嘻戏玩闹和大声接听手机。
8.不准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
9.不得任意触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10.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11.严禁将宠物带进馆区。
12.请自觉遵守苍南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读者须出示本人读者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并领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读者不得携带书包,手袋等个人物品入室;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并将根据违章情节按照图书馆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1、进入图书借阅室
⑴在书架上取书时,须将代书板插入该书的架上位置,如未选中,将书放回原处,抽出代书板;如选中所借图书,也抽出代书板,到工作台前交板取证,办理借书手续。选书时,不要随意插放,以免乱架,影响他人借阅。
⑵要爱护图书,凡有污损、撕页及私自携带出室外等现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⑶保持室内安静,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⑷爱护公共财产,不准随意挪动、损坏室内设施、器材和用品。
2、进入报刊阅览室
⑴每位读者每次只允许从刊架上取1册期刊,并用代书板代替期刊的位置,阅后放回原处。
⑵每位读者每次只允许从报架上取1份报纸,阅后报头朝外放回原处。
⑶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有污损、撕页、开天窗及私自携带出室外等违章行为。
⑷保持室内安静,进入阅览室请勿在室内拨打、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3、进入电子阅览室
⑴本馆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上网、馆藏数据库检索、电子文献阅览、馆藏光盘外借、还回服务,入室读者须出示本人读者证。
⑵读者进人阅览室应在机房管理系统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使用计算机。读者在使用结束后,应在机房管理系统中注销使用完成后,方可离开。
⑶不得携带对电子阅览室设备有潜在威胁的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⑷爱护电子阅览室内的各种设施、设备,不得在设备上涂、抹、刻、划,以及拆卸和破坏室内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不得私自拆卸或用力击打计算机。违者按图书馆规章制度处理。
⑸不得用私人物品空占阅览座位,不得两人合坐一个座位。不得在计算机操作台上放置与上机或学习无关的物品。
⑹不得登陆非法或黄色网页,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其使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与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⑺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⑻保持室内安静,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4、进入地方文献阅览室(参考咨询室)
⑴本室负责龙山地方文献的各项信息检索和课题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服务项目有:地方文献的课题立项;情报调研;成果论证;龙山地方文献方面的相关课题等。
⑵本室负责编制龙山地方文献专题文摘、目录、索引等。
⑶本室承担地方文献专题数据库的建设编制工作。
⑷本室图书为开架内阅图书,一律不外借。如需要查阅,请持读者证入室阅览。
⑸读者入室前请将所携带的提包等个人物品存放在寄存处。持读者证刷卡入室后,请先填写咨询卡。
⑹读者如需复印有关资料,请交工作人员办理,不得擅自将书刊资料携出室外。
⑺读者接到图书后,要认真翻检,如发现图书污损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对污损图书者,每册交污损费5元;偷窃图书者,每册处以200元罚款。
⑻保持本室的安静、整洁,严禁吸烟。
⑼请勿携带儿童入室。
5、新读者入馆指导
⑴入馆指导内容以图书馆规章制度、图书借阅流程、文献资源介绍、图书文献使用常识为主。
⑵参考咨询部每年应对新读者入馆指导内容进行调整修改,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办证须知
1.申办对象:符合法定年龄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2.出示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其它有效证件,13-16周岁持户口薄办理。
3.一人限办一证,读者证不得借他人使用。
◎换证办理
1.持有老证的读者,可凭老证、本人身份证、发票办理退证手续,老证押金予以退还,换办新证。
2.如持有老证的读者不慎遗失发票,可凭老证换取新证,老证押金按原金额抵新证押金,但不予重新开据发票。
3.老证换新证更改押金额度须知:增加押金金额,增加部分按金额补缴,开据发票;减少押金额度,需凭押金发票,否则减少部分不予退还。
4.换证之前须归还已借图书,填写办证申请单及换证情况登记表。
◎新证办理
1.凭本人有效证件,填写办证申请单,缴纳办证工本费15元。
2.缴纳押金100元,可借阅书刊3册,光盘2碟,借期3天。
说明:读者须妥善保管押金凭证,以备日后退证所用。
◎退证办理
凭办理读者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及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
◎挂失办理
如发现遗失,凭有效证件速到办证处挂失;补办读者证的工本费15元。
◎办证时间
1.开放时间:星期二至星期日9:00-17:00。
2.正常开放期间:8:30-17:30(星期五上午本馆内部学习、图书整理、工作筹划除外)。
◎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