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图书馆是南宁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于1979年独立建制,现座落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975号,馆舍面积1504㎡。
馆外设立乡镇、村等基层图书流通服务站(点)80余个,并定期向各流通点更换流通图书服务。
良庆区图书馆是上级确定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区级支中心和区级图书流通配送中心。1998年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1999年获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公共图书馆二级馆。办公和图书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书刊借阅实行“一证通”,实现了免费借阅服务。
良庆区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是面向社会开放的,为经济建设、科学研究、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水平服务的国家文化教育机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奉行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理念,向各类人群提供“平等、免费、无障碍”的图书馆服务,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缙云;建设成为一个集文化、教育、科研、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图书馆,打造市民终身教育的知识殿堂。
图书馆一直秉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积极倡导全社会多读书、读好书,努力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以“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科普宣传周”以及“未成年人读书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类读书活动,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开辟了“独峰讲堂”和“独峰展窗”,积极传播社会文明,普及人文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努力实施“送书工程”和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网点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图书馆每周开放服务6天,即星期二至星期日,节假日照常开放;书刊借阅窗口开放时间:上午8:00—11:15,下午与政府上班时间相同;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8∶30至20∶30。
知识是启开智慧之门的金钥匙,信息是通往成功之路的捷径。提升自我,改善生活,就从图书馆开始。欢迎广大新、老读者走进图书馆读书、学习!谒诚为您服务是图书馆员的职责!
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资料书库、古籍书库、地方文献特色书库以及农村图书流通书库等服务窗口。
馆藏图书12万多册(其中古籍7000余册,地方文献千余册件)。馆藏图书除古籍外全部采用《中国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共分为五个部类(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哲学、宗教;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的22个大类。年图书入藏量5000多册,订阅报刊300余种;书刊基本实行开架式管理。
1、读者进入图书馆必须文明礼貌,衣着整洁,注重仪表。
2、维护安全,人人有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馆;阅览室及书库内严禁吸烟。
3、遵守公共秩序,不高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相互追逐、打闹;不在借阅场所内打电话。
4、遵守社会公德,保护一草一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馆内环境卫生,不乱贴、乱涂、乱画、乱刮,不随地吐痰、吃零食、乱丢果壳、纸屑等物,使用厕所后及时冲洗,保持大楼环境优雅。
5、遵守本馆有关规则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读者需办理“一证通”借书证,方可在本馆借阅图书和期刊。
2、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情况,如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者,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规则第4条处理。
3、请读者务必保管好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书标签,以免影响图书流通,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4、如发生遗失、损坏图书等情况,一律按本馆图书借阅的有关规定(按书原价的1—10倍赔偿)处理,逾期每册图书每天收取0.1元的逾期费。
5、借书册数、期限、续借。每证每次可借书刊2册,其中图书借期30天,期刊15天(当月期刊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可续借1次,期限相同,若逾期则不能续借。
1、读者需办理“一证通”借书证,方可在本馆借阅图书和期刊。
2、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情况,如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者,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规则第4条处理。
3、请读者务必保管好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书标签,以免影响图书流通,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4、如发生遗失、损坏图书等情况,一律按本馆图书借阅的有关规定(按书原价的1—10倍赔偿)处理,逾期每册图书每天收取0.1元的逾期费。
5、借书册数、期限、续借。每证每次可借书刊2册,其中图书借期30天,期刊15天(当月期刊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可续借1次,期限相同,若逾期则不能续借。
★办理借书证:读者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窗口如实填写登记表,并交借书证押金:成人50元,少儿40元,老年读者、弱势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优惠办证,凭有效证件交押金40元。
★验 证:借书证(一证通)的有效期自办证之日起计为二年。期满后可随时携带借书证前来办理验证手续,不需交其他费用。经验证后,即可延长二年使用期。
★退证:借书证自办理之日五天起,可随时到本馆办证窗口办理退证手续。退证须还清所借图书或逾期费,凭本人借书证方可退还押金。
★挂 失:遗失借书证的读者,请及时持身份证(或押金单)到办证处登记,办理挂失手续。借书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读者自负。
★补 办:借书证挂失后,如补办需交付办证工本费5元。因保管不当,造成借书证不能正常使用,换新证需交付工本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