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图书馆前身是武鸣县图书馆。始创于民国24年(1935年),由当时的县政府设立的县图书馆,主要是供官员及受训民团官兵阅览,中学生也可以借阅。馆址在县城灵水湖畔,馆舍为1 间40多平方米的平房。上个世纪40年代,因日军入侵县境,该馆关闭,图书失散。解放后,1951年,武鸣县文化馆在县城解放街成立,设图书室,1966年,因历史原因停止借阅,图书不知所终。1971年,成立武鸣县文化宣传站,恢复图书室。1975年文化宣传站改为文化馆,继管图书室。1978年1月,图书室与县文化馆分开,独立建制成立武鸣县图书馆,馆址位于县城建设街(县人民政府对面现址),馆舍面积共74平方米。1984年8月,县文化馆原房子并归县图书馆使用。1985年,拆除旧馆重建新馆。1988年9月,武鸣县图书馆新馆大楼竣工使用,建筑总面积为1670平方米。此后,武鸣县图书馆得到持续的发展。2013年,参加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评得二级图书馆。
2016年6月,武鸣撤县设区,武鸣县图书馆更名为南宁市武鸣区图书馆。
一、办证时间:星期二、三、四、六
夏季9:00—11:40 15:00—17:40
冬季9:00—11:40 14:30—17:10
二、办证地点:二楼大厅办证咨询处
三、办证手续:请您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填写《读者登记表》,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每位读者只能申请一张借书证,并仅限本人使用。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持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证明的个人可办理优待证1张,免收工本费、押金。
四、借书证种类、收费及使用:
五、挂失、补办、退证及借书证押金收据遗失处理办法:
1、借书证遗失请及时到办证咨询处或各借阅室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退押金时,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包括在南宁市城乡一体化联合图书馆各成员馆通借通还的图书和所欠费用),凭借书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填写押金退还凭据取回相应的押金。代退押金需另外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还押金后,请妥善保管好原借书证,如果需要重新使用请持原借书证和本人身份证来馆申请,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如果借书证损坏、遗失,再次办证时,或更改借书证类型涉及换证时,需收取制卡工本费每证5元。
六、其他事项:
1、验证手续可在各借阅窗口免费办理。
2、为保证书刊的流通周期,逾期每册每天交逾期费0.10元,最高逾期费限额为20元/册。已逾期图书恕不办理续借手续。
3、网站服务:登录南宁市图书馆网(www.nnlib.com),从“我的图书馆”可查询个人借阅信息、办理文献续借、预约或修改借书证初始密码。
4、微信服务:关注"南宁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后,进入“微服务大厅”,绑定借书证后可查询个人借阅信息、办理文献续借和查询馆藏图书等。
5、借书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X”,则以数字“0”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