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图书馆位于西林县八达镇民族路009号,成立于1987年8月,建成馆舍面积1000㎡,图书提供免费服务,满足了社会文化娱乐的需求,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当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倾力打造民俗文化品牌,创一流现代化服务公共图书馆。
馆内设有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处、藏书室、资料室、采编室、地方文献专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多功能报告厅等。
藏书11万多册。杂志686种,报纸98种。年外借阅图书97300册次,年到馆读者65680人次,年各种活动16次,送书下乡6次。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星期五下午学习
星期六 星期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图书馆是知识和文化的乐园,为了使每一个读者都能在良好的阅读环境下享受到遨游书海的乐趣,请到馆的读者做到
1、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本馆有关规章制度。
2、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为了保证图书馆和包括您在内的读者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3、为维护图书馆内安静,家长请照顾好自己未成年的孩子,请勿在馆内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影响干扰他人。请自觉将移动电话等有声设备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他人。
4、为保持场地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盘和杂物,不得携带宠物进馆。
5、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绿化植物,请勿随意移动馆内公共场所的桌椅设备,不要随意涂、抹、刻、划,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环境。
6、在图书馆内,遇到问题请咨询工作人员,如遇到突发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7、如有认为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8、10岁以下儿童必须在家长的陪伴下来馆内参加活动,家长自行负责孩子的安全,须履行监护责任。本馆不承担任何监护责任。
1、请读者持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证件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
2、本馆办证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3、申请办理图书馆借阅证时,需交纳押金100元,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办证半年后方可退证。
持借阅证的读者可免费借阅图书、杂志,每次可以借阅图书3册,杂志4册,借阅图书期限为30天,借阅杂志期限为15天,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按规定交纳逾期费,图书、期刊逾期按每天0.05元收费。
1、读者在本室上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读者查阅书刊资料,一人一机,没有机位的读者,在室内等候。
3、严禁在电子阅览室玩游戏,一经发现,经管理人员劝告无效后,将暂停上机使用资格。
4、读者要自觉爱护室内的机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软件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严禁删除文件。
5、电脑出现软件、硬件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切勿自己动手解决,否则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6、保持室内情节,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入室,严禁乱扔果皮、纸屑。
7、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品入室。
8、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电话,并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模式。
9、读者下机切勿自行关机,应到管理人员处办理退机手续后,方可离开。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