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图书馆成立于1976年11月14日,馆舍建在钟山镇东乐街十字路口旁,面积200平方米。1978年重选馆址,在钟山县城兴钟南路14号建馆舍1100平方米。2005年12月在县城兴钟南路21-1号新建独立馆舍主体为三层全框架结构,总面积1503平方米。先后被文化部评为“文明图书馆”、 “二级图书馆”“三级图书馆”等荣誉称号。
馆内图书设备齐全,环境优雅,设有报刊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参考咨询室、图书外借、报告厅、科技服务组及业务辅导组八大服务窗口。
现馆藏图书15万余册,其中政治、经济类的书刊比例适当,文学艺术、科技类书刊种类齐全,地方文献收藏比较完整,古籍有3500余册,《平乐府志》(光绪五年,1879年版)、《钟山县志》(民国廿二年,1933版)、《人民日报》(1957版)为本馆藏书之精品,基本形成了特色文献与普通文献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馆藏结构体系。
坚持“二为”、“双百”方针,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实行零门槛、全开架、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服务,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重点,面向读者、社会各个领域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国际儿童读书日、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送书和文献资料下乡、信息服务、读者免费培训、文化和科技免费讲座、读书征文比赛、电影展播、群众文化活动等活动。
一、读者(含非本县户口的读者)出示本人有效的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
二、借书证可连续使用,如遗失、污损等的借书证请持有效证件原件到办证处挂失补办。办证时不需要任何费用。
三、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刊及资料,再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借书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回押金。
四、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的开放时间。
2009年10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钟山县支中心正式成立。目前,我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拥有25台计算机、服务器4台,配备摄像机、扫描仪、投影仪、数码相机等先进设备,开通了10M光纤接入互联网和卫星接收系统。全县建立了文化共享工程乡镇12个基层点和113个村级的基层点,农家书屋113个,基本实现了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免费为读者提供浏览网络信息和复制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