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县志记载,龙州图书馆成立于清光绪16年(1890年),巡按使马石瑶巡边至龙,以龙州无图书馆不足增进士子学识,乃赠给四部备要及各种汇书政书五经四子书数百函皆湖北官审局及桂林官版印本至于暨南书院(暨南书院在知府衙门左侧,即现在的新华小学所在地。)又将官版四子书五经读本分赐学界各人,是为图书之始。从那时起,龙州的士子(读书人)开始有学习读书的地方,也为龙州的地方官员、热衷读书的做学问的人提供了重要的读书学习场所。这是龙州图书馆最早的记载。
光绪31年(1905年)边防督办郑孝胥带湖北武建军八营捐资采购各种新书报纸,任人浏览。从连成(即现在的中法战争指挥部小连城)搬出前督办所置的二十四史苏版印本24箱存于龙州学社,亲笔贴条云:查全书只缺一本,余自连成搬出边地不易多得幸共宝惜,光绪乙已秋九月孝胥。邑人集资建图书楼以珍藏之。后历经辛亥革命、龙州起义、抗日战争等影响,使图书馆的图书转展保存,但所剩无几。民国为县立图书社,并与在民国二十九年,将县立图书社和民众教育馆、国民党县党部搬迁到班夫人庙,一直到龙州解放。建国后原图书馆建制改为龙州县文化馆,其藏书归属文化馆管理(即文化馆内设图书室),到1979年,龙州县图书馆从文化馆到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建制。
目前的图书馆位于兴龙路19号,是1991年1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占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5平方米。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移动阅读服务。外联图书服务单位有老年大学图书室、武警边防大队各检查站、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图书室。
在实施国家文化重点工程中,图书自动化管理及数字服务平台已经建成使用。中华古籍保护方面,对我县的古籍进行了普查,征集了部分重要的古籍文献,并将三本具有龙州地域特色、独一无二龙州土字文献申报为国家级珍贵古籍,申报工作已于2013年3月底完成所有资料上报工作。
地方文献资料室也于2011年建立,有三个方面组成、一、龙州本地文献、二、崇左市(南宁地区)文献、三、广西文献。虽然刚建立,现在图书馆已经拥有相当数量的龙州本土文献,基本收集到龙州清代、民国的志书及相关资料,龙州的风土风俗文献,如龙州土语、土字(古壮字)工具书、宗教经书、歌谣、故事、谚语、舞蹈、戏剧等,能有效提供给读者研究、阅读。
龙州县图书馆服务平台已经龙州广大群众求知、休闲、娱乐、交流的平台。
服务窗口有图书流通处、综合阅览室、未成年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8人。
龙州县图书馆有纸质图书8万册,有供读者网上数字阅读平台,电脑25台;有供学者的读者交流的平台多媒体室(100平方米在建)一个。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多媒体文献等公共服务构架已经基本完成构建。纸质文献自动化管理于2013年5月全面实施,全开架对读者服务。电子阅览室已于2012年全面免费对读者开放。多媒体服务也将在近期开展服务,其将成为龙州信息交流,学术发布、龙州讲坛、讲座、报告、培训等公共服务基地。2016年7月起龙州县图书馆添置了电子阅读服务机,有2500册图书和杂志,含有人文社科、历史军事、政治法律、人生哲学、经管理财、经典名著共12类,每月更新150本电子图书。读者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字阅读机下载安装超星移动图书馆展开阅读。
夏秋季(5-10月)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春季(11-翌年4月)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1.读者入馆请文明着装,勿穿汗背心,拖鞋进馆。
2.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设备。
3.维护馆内卫生,不携带瓜果食品、有色或含糖饮料入馆。请不要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要乱扔纸屑杂物,不在公共物品上乱涂乱画。
4.保持室内安静,请不要大声喧哗和使用移动电话,影响他人阅览。
5.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工作。
6.如需指引或有咨询问题请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咨询。
(8)违反规则不听劝告者,工作人员可随时请其离馆。
一、读者(含非本市户口的读者)办理读者证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照等,代办请持双方有效证件)。读者证免工本费,免年服务费,每人限办一证。
二、读者证有效期为两年,期满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读者证到办证处免费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办证时请如实填写《办证申请表》,字迹应工整清晰。联系地址须写明街道门牌、单位全称或住宅区全称、楼号、户号。
四、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新办证需满一个月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再次办理需交工本费10元。
五、读者如遗失借书证,请持有效证件原件速到办证处挂失,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一周后可持有效证件原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同时可重新办理新证(遗失补办新证须交纳10元工本费)。
六、读者证即为押金凭证,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再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读者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七、办证、退证时,钱票请当面点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说明:中文书借期30天,续借10天;中文刊借期10天,不能续借。
办证处办证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5月—10月)
14:30—17:30(11月—4月)
1.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服务。书刊每次限取一册,阅后请将书刊放回原架或书车上;报纸每次限取一种,阅后请放回报架。
2.报纸、县政府公开信息材料、古籍书、地方文献不外借。需要资料可复印。
3.自购的书报刊及已借出图书请勿带入借阅室,可交工作台暂时保管,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谢绝入室。
4.图书外借册数为2册。如所借图书的价格超出押金数,由值班工作人员决定外借册数。
5.图书的借期为30天,在到期之前,读者到馆办理续借手续,可再借20天,只能续借一次,逾期恕不办理续借。
6.请读者爱护图书,不得撕剪、污损、批画图书,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查看,如有污损、缺页等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发现图书有损坏现象,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7.请读者爱护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书标,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生损坏、缺失条形码或书标的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8.遗失图书,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9.请勿在书架旁长时间阅读,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及工作人员整理。
10.请保持举止文明礼貌,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在室内大声喧哗、接听电话,手机请调到振动。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
11.未办理手续请勿将图书带出借阅室,一经发现,将按侵占公共财产处理。
12.开放时间:夏秋季开馆时间(5--10月)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春季开放时间(11-翌年4月)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到馆线路
从龙州县客运站乘1路公交车到龙州县图书馆。车程约9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