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馆时间: 1982年
馆舍面积:建馆面积 60平方米
目前面积 1663平方米
馆 址:建馆地址 绥阳县建设路
目前地址 绥阳县乐天路
历届馆长任期及名字
秋代忠 1975年3月至1989年6月 (负责人)
冉茂怀 1989年7月至1990年5月 (副馆长主持工作)
严明生 1990年6月至1991年1月 (馆长)
严明强 1991年2月至2002年2月(馆长)
秦 升 2002年3月至今 (馆长)
评估(历次评估等级): 1999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县级三级图书馆;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县级二级图书馆
书库设置:设有少儿、中文等3个书库;
计算机网络情况:70MB光纤,60台计算机,4台服务器,2台电子书借阅机;
服务提供(文献借阅 电子阅览 信息咨询 读者活动 服务时间 服务宣传)
文献借阅:外借室、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均提供对应的文献免费借阅服务,旧书刊查阅室、资料室、古籍室提供查阅服务;
电子阅览:电子阅览电子图书阅读及信息查询服务,2台电子书借阅机;
信息咨询:各服务窗口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各窗口提供服务时间均为周一至周日9:00-5:00;周末9:00—19:00;每年定期开展春节文化广场、4.23读书日活动、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活动,不定期开展送文化下乡、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每年定期开展的活动达50场次以上。
服务运作:绥阳县图书馆依托馆内资源和中小学、企业、部队、景点和农村设立了流动图书服务点,联合开展图书借阅服务;文献组织:按中图法进行分类排架,开架借阅;
服务统计:
1、服务资源:总馆藏量为18万余册,文献入藏每年1000多种,报刊每年200多种,电子文献藏量为1万多种,电子借阅机1台,视听文献每年入藏40种,地方文献每年入藏300多册,并有专柜专架,独立的目录和专人管理,数字资源总量为5B,选用图创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
2、文献借阅:每年外借图书6万多册
3、电子阅览:电子阅览室上机人次为每年1万余人次,与贵州省数字图书馆签订了网上分管;
4、信息咨询:每年服务各类读者6万余人;
5、读者活动:每年定期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不定期开展送图书下乡、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开展“亲子阅读”系列少儿文化活动和“读者之星”系列文化活动共6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
服务绩效:
1、 进馆读者量:每年进馆读者量约为3.5万余人;
2、 图书外借量:图书外借理6万余册;
3、 电子文献使用量:每年电子图书下载量为1万余册;
4、 读者活动场次: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的文化活动350场次,参与人员3万人次。
学会工作 会员情况、学术交流、学术研究
会员情况:秦升、夏黎黎等12人为贵州省图书馆学会会员、其中秦升为遵义市图书馆学会理事;
学术交流:绥阳县图书馆每届都积极派人参加贵州省图书馆学会、遵义市图书馆学会学术年会。
大事记:1999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县级三级图书馆;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国家县级二级图书馆
服务 服务资源(借阅,阅览、书库等设置设备设施、计算机网络情况):绥阳县图书馆开设有9个服务窗口(即:期刊阅览室、外借室、少儿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库、资料室、旧书刊查阅室、古籍室、书香讲堂)。
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印刷型文献及电子书刊等数字资源,建馆时藏书(量、类别及特色)1200册,目前时藏书(量、类别及特色) 18万余册,设有地方文献库和特藏库(绥阳县诗歌文化特色馆),1975年组建时只有1200册,直到1994年第1次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时候馆藏图书达23600册;1994年至2015年购书增加到72000余册,2016年县人民政府拨付经费180万采购1000万码洋图书,到现在为止,共有馆藏书18万余册。
一、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着装整齐;不穿拖鞋、背心入馆;
二、馆内吸烟、用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三、私人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请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勿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
五、爱护公共书刊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画和人为损坏;
六、爱护图书报刊,阅读后请放回原位,读者为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带出阅览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七、选定欲借书刊后及时检查,如有划线、批注、破损、污染、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声明,并由管理员加盖印记以明责任,否则还书发现上述情况由读者负责;
八、出馆时如遇监控鸣响,请主动配合管理员检查;
九、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各阅览室内不得接听或者拨打手机;
十、10岁以下儿童需在成人陪同下入馆;
十一、自觉遵守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管理;
十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劝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绥阳县图书馆全免费开放,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 午 8:30---------12:00
下 午 2:00----------5:30
(周三上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
一、办卡
在开放时间,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在图书馆二楼财务室办理图书借阅卡,办卡免费。借阅一本收押金50元,两本100元,三本150元,借期分别为30天、60天、90天,可续借30天。
二、补卡
借阅卡如有损坏或遗失,可带有效证件在图书馆二楼财务室补办。补办不需交纳费用。
三、退卡
借阅卡满1年后,读者退卡可直接到图书馆二楼财务室退卡,需携带借阅卡,退还借阅卡前须归还所借书刊,押金退还后图书馆将收回原借阅卡。
四、换卡
旧卡换新卡,读者直接持旧卡到图书馆一楼办公室办理,换卡不需交纳费用。
五、其它事项
(一)借阅卡一旦丢失,须及时挂失补办,挂失前所产生的损失由借阅卡所有者承担,挂失后发现有冒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二)图书馆书刊属国有资产,读者应自觉爱护。读者借到书籍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以明责任。如读者发生图书遗失、撕页、污损等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赔偿。
(三)赔偿标准:一般按书籍价格2倍赔偿,如故意、恶意损坏按3-5倍赔偿。
1975年,绥阳县设立图书室,隶属于文化馆。1989年6月,县政府批准成立图书馆,重新修建图书馆,从文化局文化馆分离单独成立绥阳县图书馆,于1998年7月搬入新馆并对外开放,馆舍面积890平方米,至2006年在绥阳县新城区新建图书馆,馆舍面积1163平方米。2013年3月份扩建500平方米开馆至今。目前面积1663平方米。
一楼:电子图书借阅机、外借室、儿童阅览室、旧书刊查阅室;
二楼:期刊阅览室、书香讲堂、地方文献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古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