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图书馆座落于化湖北路,与县文体中心合建,馆舍面积1500平方米,内设7个对外服务窗口,能全方位地为读者服务。
一楼为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二楼 电子阅览室,三楼自修室、多媒体教室等,四楼图书外借室、地方文献收藏室。
2013年藏书达4.2万册,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二级公共图书馆。牟定县图书馆环境优美,拥有丰富的馆藏资源、良好的服务、齐全的功能。不仅是全县的信息收藏和服务中心,还是社会教育、文化休闲、读者聚会、艺术交流的重要场所。
(一)读者凭本馆有效借书证(卡)就可以到外借室借阅图书,图书馆外借室无偿提供全开架各类图书、期刊。有关规定详见《牟定县图书馆借书证(卡)办理和使用规定》、《牟定县图书馆外借室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二)读者借书每次限借一册,借期15天,到期可续借二次,续期15天,续借图书可通过电话(0878-5223291)办理。有关规定详见《牟定县图书馆图书外借规则》、《牟定县图书馆外借室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三)各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架阅览,读者无须办理任何证件和手续可直接进入阅览室,请勿携包入内;读者阅览每次取阅一册,阅毕放回原处再取,未经许可不得将图书文献带出室外。
(四)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成人读者可以免费进入电子阅览室,但每次持续上机时间不超过两小时;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均可办理免费上网卡,未满6周岁儿童需监护人陪同进入,上网时间限定为80分钟。
(五)为满足读者的需求,本馆设地方文献室供读者查阅资料,本室文献资料不外借,读者只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就可以查询到想要的馆藏信息。(六) 本馆定期举办讲座、影视欣赏、展览等文化活动,读者可通过本馆宣传刊板、新闻媒体等提前了解。
(八) 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各项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协助维护正常开放秩序,遇有紧急情况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6:00
晚上:6:00——9:00
全年365天天天开馆,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免费开放。
一、办理借阅证
1、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和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办理借阅证,可办理多个借阅证。
3、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牟定县图书馆读者登记卡》,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
4、办理本馆借阅证需交纳30元押金,每个借阅证一次在同一区域内可外借图书2册,或期刊合订本2册,或期刊散杂志4册(不得超过押金的等值得书刊),一证通用。
5、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三个月内不得办理退证手续。
二、退证手续
1、读者退证须持本人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2、代办退证的,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借阅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3、退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借阅逾期滞纳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
三、挂失补证
1、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阅证挂失手续。
3、借阅证挂失一周后,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补办新证,补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借阅逾期滞纳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若挂失后重新找到借阅证,又尚未补办新证,可到办证处办理原证恢复手续。
4、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一、本馆普通文献资料免费查阅、凭证外借。
二、本馆借阅区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二册(件),并在该区域内阅读。查阅书刊时请轻拿轻放,书刊阅读完毕请置于原位置或指定位置,由管理人员归架。
三、本馆书刊凭证外借,每证一次在同一区域内可外借图书2册或期刊合订本2册,或期刊散杂志3册(不得超过押金的等值书刊)。书刊借期15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15天;读者可通过续借电话进行续借。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若逾期未归还,每册每天须交纳借阅逾期滞纳金0.10元。
四、书刊外借,到外借室办理外借手续。
五、读者办理书刊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破损、缺页等现象,若发现破损、缺页,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并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避免按违章处理。
六、读者应爱护书刊,遗失或污损书刊和加工标识者及偷窃和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更换内容等)书刊资料者,将按《牟定县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赔偿。
1、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要求,归还到位。
2、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3、不在阅览室吃零食,不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4、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5、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6、损坏的报刊和设施,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