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图书馆坐落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绮丽的祥云县,始建于1983年。我馆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用现代化图书馆的眼光审视和改进图书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文献资源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科学管理,先后被评为“国家三级图书馆”、“先进图书馆”和“县级文明单位”。
馆内设: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地方文献参考室、过刊过报室、书刊采编室、读者自学室。2009年6月又建成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之中心,建起了设置25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和有60多个座位的多媒体播放室,各个科室都配备了电脑,为今后的图书馆现代化管理打下了基础。历经了近30年的发展,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图书馆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丰富业余生活、促进祥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008年9月祥云县图书馆由祥城镇古楼西街迁至县文体活动中心,位于龙翔路中段,使用面积1200平方米,馆藏6万余册。
祥云县图书馆是读者借阅图书、获取咨询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场所,它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图书馆的工作需要的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和配合。为使广大读者拥有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享受到亲切温馨的服务,请到馆读者做到:
一、讲文明,衣着整洁,讲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二、保持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入阅览室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三、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凭有效读者证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四、为保证广大读者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馆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不得强占座位,长期占用存包柜及做其他有碍公众利益的事情;
五、为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六、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如书籍、电脑、耳机等,损坏按规定赔偿。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 —— 下午17:00
星期六:下午12:00 —— 下午17:30
星期天:下午12:00 —— 下午17:30
一、祥云县图书馆借阅证种类
祥云县图书馆借阅证分为“祥云县图书馆借书证”和“祥云县图书馆期刊证”两种。
二、祥云县图书馆借阅证的功能和使用范围
1、祥云县图书馆借书证功能:每次可在图书馆外借室外借中文图书1册。
2、祥云县图书馆期刊证功能:每次可在图书馆阅览室外借期刊3册。
3、祥云县图书馆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三、祥云县图书馆借阅证的办理条件
1、凡愿意遵守祥云县图书馆读者管理规章制度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以办理图书借阅证。
2、办理借阅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押金。
3、交纳押金:
图书馆外借室外借功能交纳押金35元;
图书馆阅览室外借功能交纳押金35元。
四、祥云县图书馆退证的办法
读者办理退证时,须还清所借图书, 由本人借阅证取回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有遗失图书的需先偿还再办理退证。
五、祥云县图书馆借阅证挂失和补办的办法
读者借阅证丢失,须到办证处挂失。凭本人身份证交补办新证,原借阅证同时作废。
六、办证时间和地点
1、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00 —— 17:00
周六、周日:12:00 —— 17:30
2、办证地点:祥云县图书馆三楼外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