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原州区最早出现图书馆的雏形是1925年在城内月城子设立的阅报所。原州区图书馆就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1927年,固原县在山货市场设立图书馆,经费300元。民国28年(1939年),国民党固原县政府及地方人士动议筹建固原图书馆,时任原甘肃省督军陆洪涛幕友固原籍人士白应泰先生将毕生藏书9大箱300余种2000多册线装书捐赠。于右任先生为固原图书馆撰写“翠接文谰阁,瑞映须弥山”楹联。直至解放时图书馆未能成立。
解放后,固原县刚一成立,就接管了旧政府民教馆收藏的残缺不全的一百余种图书及一些简单的设施,租借民房5间,添置了200余种书刊报纸,扩展了图书借阅阵地。统辖在县文化馆内,当时何国翰任馆长,负责工作。
原州区图书馆成立于1956年5月3日,1958年在整改中与文化馆合并。1979年6月29日经县革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与文化馆分开,为县直副科级事业单位。1994年升为县直正科级事业单位,2006年机构改革中降为原州区文体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至今。
原州区图书馆,原名固原县图书馆。2002年7月固原市成立时,将原固原县行政区划撤消,设立固原市原州区。固原县图书馆始更名为原州区图书馆,属区直科级事业单位。位于固原市人民街120号。
目前,原州区图书馆已发展成为一座综合性县级公共图书馆,全馆占地面积2194平方米,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有六个对外服务窗口,设有编目室、阅览室、借书处、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农村流动图书室等业务机构。藏书已达27.2万册,有阅览座位 40个,年接待读者4.2 万人次,年借阅图资 6.4万册次。现有在编职工 24人。1987年被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88年被固原地委、行署授予“文明图书馆”称号;1990年被自治区文化厅授予“文明图书馆”称号;1994年被文化部授予“文明图书馆”称号;1995年被县委、政府再次命名为“文明单位”;1998年在第二次全国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定为“一级图书馆”;2009在第四次全国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定为“三级图书馆”。
一、设施建设
图书馆成立时,只有几间砖木结构房子。1978年拨专款1.2万元,修建了5间117平方米的阅览室。到了1980年,由于馆藏增加,书库面积不足,历年报刊资料没有库房,于是财政又拨专款4.2万元建成10间237平方米资料库。1981年开支2.73万元对危房进行了维修。制做木质书架90个,购置打字机一台。为了彻底改变图书馆面貌,解决书库和阅览面积不足,发展图书馆事业,1981年县宗教局从民族事业经费中拨款24.6万元,开始建造图书馆藏书大楼,共29间1032.36平方米,于1982年10月建成。1983年为了解决取暖问题,财政拨款20万元,建造锅楼房153.85平方米,购置取暖锅炉,同时文化厅拨款4万元配套取暖设施。藏书大楼建成后,阅览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同时建立了总书库,配置阅览桌椅80套,购置钢制新书架170个。
1989年开始修建儿童阅览室、借书室,1990年7月建成,总共面积240平方米。
1985年我馆开始开展农村图书流通工作,为了解决送书下乡交通工具,县财政于1986年专门拨款解决三轮摩托一辆,用于送书下乡,到了1988年文化厅又补助2万元经费,为我馆购置专用图书流通车一辆。1995年在宋庆龄基金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援助下,捐增日本丰田面包车一辆,用于送书下乡,同时配置电教设施一套。
2005年建成青少年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8台,全国图书资源共享工程卫星接受站建立,并对外开放。同时对古籍图书加强了保护,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
2006年宋庆龄基金会捐赠3万元,购置电脑8台,增加了青少年电子阅览室设备。
2007年在原州区图书馆设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支中心。
2008年6月,由国家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投资54.5万,原州区财政配套资金13.5万,对原州区服务支中心进行了改扩建。建成了目前的电子阅览室,现已正常投入使用。
二、读者服务
近年来对参与图书馆工作的各乡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流动图书室、农村书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知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开发利用,农村书屋管理与服务。通过相关的培训使他们的信息素养要比普通的读者高一个台阶,让他们能在读者中充当图书馆资源利用的宣传者及引导者,以此来扩大图书馆的服务面,改善服务效果。
原州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每年对各乡(镇)和村基层服务点的负责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培训,并利用“三下乡”等时机对个别服务点进行适时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使他们系统掌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以及信息的搜集、整理、下载和传播的基本技能,并围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修订完善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的人员培训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信息资源传播制度等;不断丰富和更新各基层服务点资源内容,使广大农民能就近、直观地接受科学致富、普法教育、文化娱乐等内容。根据群众的不同年龄不同行业,分层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培训各种科学种植,养殖能人。二是充分利用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建立培训点,下载、复制各种信息资料,开展多点培训。使广大农民就近、直观的接受科学致富,普法教育等信息教育。三是针对当地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下载刻录、自制农科新技术,科普新技术及法律常识等方面的光盘和资料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进行普及学习。四是利用集市日赶集的人多,传播面广的优势,在组织发放各种资料、光盘的同时,安排种养科教片,电影等进行播放。
加强农村书屋管理。对原文体局实施的53个农村书屋进行系统管理,使其尽快走上正规化运行轨道。
送书下乡。近几年为三营镇文化活动中心、三营镇金堡村、三营镇团结村、头营镇文化活动中心、头营大疙瘩村、头营镇农科村、头营镇派出所、中河乡中河村、张易镇文化活动中心、开城镇派出所、清河镇派出所、原州区消防支队、原州区妇联、寨科乡吕套村等地设立了图书室并配送了流动图书及争取有关单位的图书捐赠活动,共捐赠图书10000册,价值9万余元。2010年在加强原有基层网点图书配送的基础上,新建立了固原武警支队一中队流动图书室,配送图书300余册;南关巷居委会图书室,配送阅览桌6张、期刊架2组;报刊架6付、图书280余册;南关街道办事处图书室,配送阅览桌4张、图书300余册。
原州区图书馆现藏书26.2万册,其中图书19万册,报刊资料7万册。有古籍线装书4534册,地方文献1880册。中文工具书1780册。
现在建有总书库、报刊资料库和书籍特藏书库、中文工具书库、以及农村图书流通书库。
总书库是主要藏书地方,按照《中国法》分类排架,在收藏的22大类图书中,文学类图书较多,以后又把藏书结构调整为以农林类、科技类和文学类为主。图书采购从九十年代起,逐渐减少,甚至多年没有采购新书,图书收藏主要靠社会捐赠。1994年以后,财政每年只拨2万元专项报刊费,因此在“丢书保刊”的原则下,没有采购图书。这是造成藏书没有增加的一个主要原因。为了便于检索,总书库建有4套卡片式目录,即公务分类、读者分类、题名目录、笔画目录。
报刊资料库主要收藏历年装订的杂志、报刊和收集的地方文献。以及中文社科类工具书。其中收藏有1917年的《大公报》和1956年蜡纸手写刻印的《固原日报》,1957年的《固原周报》,上世纪50年代的《人民日报》、《宁夏人报》等,这些资料在固原境内非常少,及其珍贵。收藏的地方文献,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情况,查阅的读者比较多,也是很珍贵的,编有书本式《地方文献目录》。
古籍特书库主要收藏线装图书,这是重点收藏和保护的图书。1986年对古籍图书进行了全面整理,按照四库分类法顺序编排上架。在清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残本封面写有“留”字等字样。如《寒支二集》卷一封面有“共六本留一本,其它的烧掉,66,8,29”字样。在十年动乱中,一部分古籍被焚烧,这是造成现存古籍残缺不全的主要原因,1987年4月份编成了《固原县图书馆馆藏古籍目录》,该目录中共著录馆藏古籍书433种。其中明刻本19种,清刻本185种,民国刊本28种,建国后新刊本7种,复印本142种,无刻出年月的51种。以版本年限为主要标准初步确定有39本善本书,这些书是非常珍贵的。2004年12月又对古籍书进行了初步鉴定,发现所藏《周易函书》《酉阳杂俎》、《前汉书》、《后汉书》、《明代固原州志》、《重修固原城碑记》等古籍书也都非常珍贵。2010年全国古籍普查宁夏古籍普查组在我馆初步普查时发现,有四部(《天圣明道本国语二十一卷》清同治已巳(1869)刻本;《后汉书一百三十卷》明崇祯十六年汲古阁刻本;《陈书三十六卷》明万历至清康熙;《北史一百卷》明刻明清选修本)可以列为《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推荐名单中。
本馆现提供到馆续借一种方法。
到馆续借。读者携带需续借的书及读者证到总馆及各分馆服务台由工作人员办理。
一、本馆各阅览室实行分片管理,请根据需要前往相应的阅览室,并自觉遵守各阅览室的管理规定。
二、阅览时,书刊每次限取1册,阅后请放回书车上;报纸每次限取1种,阅后请放回报架。若需借阅请携书刊到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
三、凭借文献外借证每次可借书刊3册。
四、借期刊的读者,由于资料短缺,暂不外借。
五、图书借期为7天。如超期,借书证信誉度降低,每次可借册书变更为1册。
六、续借:图书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7天。
续借方法:
(1)直接带图书或借书证到总馆总服务台或者总馆的自助借还机上办理续借手续;各分馆服务台也可办理。
(2)网上续借:暂不开通,敬请期待。
七、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请检查书刊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的情况,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八、图书馆书刊为公共财产,敬请爱惜,不得涂写污损。如不慎丢失书刊,可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还给图书馆;如购买不到,按该图书的价格收取2倍赔偿金。
办证中心:
图书馆二楼借书处。
办证时间:
夏季
上午 08:30——12:30
下午 15:00——19:00
冬季
上午 08:30——12:30
下午 14:30——18:30
发证办法:
申请办证者须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其中办理少儿借阅证的读者须持户口本或家长身份证,到办证处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每张有效身份证可申办一张成人借阅证和一张少儿借阅证,办理借书证免收工本费。
原州区图书馆读者证分成人借阅证、少儿借阅证两种。
成人借阅证:
功能:可借阅本馆外借图书,可在各阅览室阅览,可查看本馆电子书库和数据库等数字资源。
费用:押金50元(可借3册)
少儿借阅证:
功能:可在少儿馆借阅外借图书,动漫阅览区阅览,可查看本馆电子书库和数据库等数字资源。
费用:押金50元(可借3册)。
注意事项:
原州区图书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终身制,更换身份证需到馆换证。
读者证遗失后请持本人身份证(当时办理读者证的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因未挂失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读者自负。办理挂失手续后,可申请补办。重新补办读者证须先将所借图书归还,然后携带身份证即可办理。
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证的读者,请携带身份证、借阅证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新办理的借阅证需要过一个月才可办理退证)
1、文明礼貌,衣装整齐,勿穿拖鞋入馆。
2、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及其它电子物品调整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及网上阅览室及自修室拨打、接听手机。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网上阅览室及自修室吃东西、喝饮料。
4、雨天将雨伞、雨衣放在馆内各阅览室的读者专用存伞处。
5、严禁在馆内禁烟区吸烟。
6、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各种设施,故意损坏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7、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管理。
8、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止,情节严重者由有关部门照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