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文化馆始建于1949年,现馆地址为昆山市珠江北路128号(市民文化广场内),分馆地址为昆山市西园街1号。分设馆长室、副馆长室、办公室、文艺部、辅导部、创作中心、书美摄部、非遗办、综合服务部。2004年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文化馆。
昆山市文化馆属行政事业单位,它的工作职责是:繁荣文化事业,开展文化宣传,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艺培训,并担任全市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文艺创作和文艺辅导任务。
昆山市文化馆历年来在组织大型文艺演出、举办各类文艺比赛、文艺画廊的宣传、各类文艺培训、市级文艺刊物的编辑工作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近年来文化馆创作、排练、辅导、推荐的多件作品,分别在全国、省市多次获奖。
参与制订文化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撰写全馆性文件、宣传、总结、交流等材料;协助文化馆领导班子抓好内部管理;拟订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了解各部室重点工作目标和月度工作计划的进程和完成情况;搞好协调、服务,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文秘、档案、文印、接待、劳动人事、职称评聘、来信来访、综合管理、乡镇联络、考勤考绩、安全卫生、环境布置、用电用水、创建等。
主要负责承担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和设计、制定本馆各类文化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演职人员通联、舞美设计方案、演出节目组织和落实;整理各项活动、文艺团队资料并交办公室存档;参与戏剧、小品、曲艺、音乐、舞蹈等类别的创作编排、展演、参赛;协助搞好其他部门承办的各类文化活动等。
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全市群众文艺活动的辅导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全市群众文艺创作的舞台表演的业务辅导;围绕我市文化建设的中心工作,开展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文艺辅导,发现、培养、提高各类创作人才和演出人才,参与全馆各类文化活动,制订、组织实施各类培训计划,加强外联公关,建立师资、辅导网络和生员基地等。
主要负责参与制订全年书法、美术、摄影、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实施各类培训计划;搞好全市书、美、摄创作的普及和提高,举办各类展览、宣传活动并选拔推荐重点、优秀作品参加各级各类展示比赛;参与各类文化活动的摄影、摄像、舞美设计工作;围绕我市文化建设的中心工作,开展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文艺辅导,发现、培养、提高各类创作人才;整理各项活动资料交办公室存档,协助搞好其他部门承办的文化活动等。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方案,开展全市范围的调查摸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清单,详细掌握昆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人(团体)等情况,并对所掌握情况进行继续充实,建立较为完善、全面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完成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完成昆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络各地保护机构共同开展工作,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负责不定期地向苏州市、江苏省等上级机构提供信息和工作交流;制定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计划,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保护工作专业队伍;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的出版与展示,包括文字、音像图片的准备和制作工作,编撰出版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物,重点工作为《昆山民族民间文化精粹》丛书;负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扩大该项工程和法律在社会上的影响;完成昆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文化昆山》全年六期的编印发行工作等。
参与制订文化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承担苏州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文艺比赛、精品创作、制定全市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的培训、辅导计划,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准的文化创作队伍;参与戏剧、小品、曲艺、音乐、舞蹈等类别的创作编排、展演、参赛;协助搞好其他部门承办的各类文化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