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41年10月,系贵州省较早创建的高校图书馆之一。1954年,图书馆随校由贵阳市雪涯路搬迁至风景优美的照壁山麓,馆舍4000平方米,座落在绿树丛中,为当时的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目前,宝山、花溪两校区馆舍面积共6.76万平方米。经过建设和积淀,馆藏文献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具有师范院校特色的文献保障体系,馆藏纸质文献262万册。200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古籍保护单位”,馆藏7部古籍文献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010年9月,成为“CALIS贵州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馆内设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阅览部、信息技术部、电子资源服务部、宝山校区读者服务部、白云校区读者服务部共7部1室。
数字化校园建设发展迅速,网络环境构建和基础设施较好,两校区电子阅览室有520余座机位,存储设备220TB;全馆实现了业务管理自动化、信息服务网络化、图书借还自动化。有中外文电子图书157万余种,中文电子期刊、外文电子期刊等多种数字资源达96.35TB,自建数据库21个,数字化信息资料整合系统有序,且特色突出。
“内强素质,创新管理,育人为本,辐射社会”是我们的办馆理念,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网络环境,加强馆藏文献资源建设,注重特色,为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的文献支撑和保障;坚持“以读者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和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面向教学、科研开展信息咨询、课题查新、文献传递等服务;开展读者宣传培训,开设文献检索培训课程、中学图书馆建设与管理课程,引导学生学会利用图书馆;组织各种学术专题报告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重视文献资源共享,开展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建设,辐射社会,提供服务。
一、本馆开架阅览室(不含中文图书保存本阅览室)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开架借阅。进入开架阅览室一律不得携带书包、书籍等其它物品。
二、读者须凭本人借书证在阅览室入口处刷卡、验证后,方可进入。
三、请读者自觉爱护书刊,对破坏图书或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读者在书架上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如忘记使用或无法还原,请将该书平放在架上,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五、读者应对所借图书进行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做出记录备查。
六、请保持开架阅览室内安静、整洁,切勿喧哗。
七、馆内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八、读者在阅览室遇到困难时,请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咨询。
1.借阅文献可使用本人在图书馆注册后的“校园一卡通”或借书证。
2.新生“校园一卡通”须以班为单位经图书馆进行“导读培训”后方可开通借阅功能。
3.保存本图书、工具书、画册、报刊均不外借,仅供在相应阅览室内阅览。古籍特藏文献阅览权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