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名校,声誉卓著。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处长沙市望城区,毗邻石长铁路、岳临高速、绕城高速、黄桥大道、长株潭轨道交通枢纽和长沙高铁西站、地铁4号线,经雷锋大道、金星大道直达长沙市核心区,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风景优美,环境宜人。
我院创建于1975年,1991年整体从怀化搬迁到长沙,1999年和电子职工大学合并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是长沙市政府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湖南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我院以“服务国家战略,培养技术英才”为办学使命,以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先锋,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基地”为行为导向,为信息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信息类技能型专门人才。是湖南信息产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湖南省3D数字化技术制造战略联盟牵头单位,湖南省电子学会、湖南省无线电学会和湖南省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推广学会的理事长单位。被誉为湖南信息技术人才的“黄埔军校”和“信息湘军” 。
截至2023年,学院开设了机器人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移动互联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技术与服务、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六大专业群。涵盖了市场热门的35个专业。拥有数控技术、电子商务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2个教育部骨干专业,移动互联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移动互联技术应用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2个省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5个省级精品专业,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主管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086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5年,是湖南省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我院以“服务国家战略,培养技术英才”为办学使命,以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先锋,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基地”为行为导向,为信息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信息类技能型专门人才。被誉为湖南信息技术人才的“黄埔军校”和“信息湘军”。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 普通类、职高对口类、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就业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19个省份招生。就业招生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就业招生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院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院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三条 学院就业招生处将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部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电子工程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506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5060 |
|
现代通信技术 |
3 |
4600 |
|
嵌入式技术应用 |
3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460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4600 |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46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5060 |
|
数控技术 |
3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4600 |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 |
460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 |
4600 |
|
软件学院 |
软件技术(JAVA开发方向) |
3 |
7800 |
软件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
3 |
780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46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46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4600 |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3 |
4600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46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78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4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3 |
4600 |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3500 |
电子商务 |
3 |
3500 |
|
商务英语 |
3 |
32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3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3500 |
|
文化传播与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4600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75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9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7500 |
|
备注: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文理科不限。 |
第十五条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学院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院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
1、湖南省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分档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录取考生第一报考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顺序录取,考生位次根据各省位次排序原则产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采用艺术类专业湖南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湖南省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杂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院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我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邮政编码:4102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782222/82782777
招生咨询邮箱:jyzsc@mail.hni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ni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782013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学院开设了《诵读与写作》《茶艺与茶文化》《剪纸》《书法》等传统文化课程,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办了尔雅通识系列课,搭建网络学习平台,拓宽学生视野;实施习惯养成为核心的“四项考核”制度以及“无人监考”的诚信考试和“无纸化考试”,引导学生健康成才;奉行“家国共担、手脑并用”的校训。形成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入学教育” “离校前的一堂课——毕业典礼” “湘信盛典——年度颁奖” “雷锋精神育人” “雷锋爱乐艺术团” “雷锋家乡志愿者联盟”等校园文化品牌,以及36个各有特色的校园社团组织,学校定期出版发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报》。我院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专业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报告》以及《雷锋精神育人年度报告》。《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推介我院办学育人经验。
校训——家国共担、手脑并用
校风——尊师尚技、止于至善
教风——爱生爱校、言传身教
学风——学以致用、学做合一
产教融合,就业导向。现有各类各级实习实训基地148个,校外实训基地79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双师性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基地25个。学院与华为科技、中兴通讯、联想集团、中联重科、威胜电子、宏梦卡通、华曙高科、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深度校企合作。同时积极为湖南省中小企业人才开展智能机器人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大数据技术、3D类数字化制造技术、电商技术与服务等合作开发、技术推广60余项;已建成“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4个,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及13个创新创业项目开发室。实施“三年不断线,分层递进学”的创新创业全程化教育机制。学院开设专业对接长沙市22条产业链,近几年在省内毕业生就业单位落实率达70%以上。学院近几年毕业生初次就业单位落实率在91%左右。
前身溯源
湖南省电子职工大学
1975年,长沙市“七二一”电子技术工人大学成立。
1981年,长沙市“七二一”电子技术工人大学更名为长沙市电子职工大学。
1989年,长沙市电子职工大学与长沙市电子技工学校合并,成立长沙市电子工业教育中心。
1990年,撤销长沙市电子工业教育中心,恢复两校建制,校名分别为长沙市电子职工大学,长沙市电子技工学校。
1993年,长沙市电子职工大学更名为湖南省电子职工大学。
湖南省电子工业学校
1978年,国家第四机械工业部怀化无线电技工学校成立。
1985年,怀化无线电技工学校下放由湖南省电子工业局主管,并成立湖南省电子工业学校。
1991年,怀化无线电技工学校更名为湖南省电子技工学校,湖南省电子工业学校与湖南省电子技工学校并存,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92年,湖南省电子工业学校在长沙望城新校区招收首批技校生。
1993年,湖南省电子工业学校在长沙望城新校区招收首届中专生。
合并发展
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政府批准,湖南省电子职工大学与湖南省电子工业学校合并,成立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学校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
2017年,学院整体移交至长沙市人民政府管理。
2018年,入选为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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