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歌舞剧院前身为广州歌舞团,成立于1965年,曾被《光明日报》誉为“羊城的一束鲜花”。剧院始终坚持“剧目立团、人才兴团、市场促团”的发展理念,汇集了众多优秀艺术人才,创作演出了一大批优秀作品,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
代表作:舞剧《星海·黄河》、舞蹈叙事诗《广州往事》、音乐剧《星》、《西关小姐》、舞蹈诗《岭南行走》;歌曲《请到天涯海角来》、《兄弟姐妹要团聚》;舞蹈《英歌武》、《围屋·女人》等。曾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大奖”,全国舞剧歌剧音乐剧优秀剧目展演一等奖,中国戏剧节“中国戏剧奖·优秀剧目”奖,全国舞剧“荷花奖”,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艺术奖”等。201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推出大型原创音乐剧《和平使者——抗战中的宋庆龄》,获第十四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入选剧目”。
近年来剧院立足市场,强化服务理念,进行项目策划、活动组织、晚会实施等艺术服务。成立广州歌舞剧院艺术中心,开展了集演艺剧场、中国舞中等专业教育、社会艺术培训等业务,全力推进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的综合发展道路,得到各界一致好评。
剧院长期以来担负着广州市重要的政治、外事和国内外文化交流等演出任务,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继承与发展岭南文化、宣传推广府文化的艺术实践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