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区,校园精巧别致,绿树成荫,书香四溢。学院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悉心尽好一份责、精心讲好一堂课、用心读好一本书、全心育好一代人,持续打造全省产教融合样板,聚力创建全省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发展目标,奋力闯出了一条都市区学校集约化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式特色新路。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悉心培育具有理工核心情怀的一流应用人才,融汇三全育人、十大育人体系,建设信念、书香、精美、自律、幸福、出彩六大特质理工,全面构筑理工大思政格局。推出《理工书单》,倡导“每周一书、每课一讲、每日一记、每人一语”,着力引导学生读书明理、知书达礼。培育学生勤学、俭朴、乐观、诚信、合作、自律、敬业、专长、创新的理工职业情怀,引导学生不治自理、不教自学,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倡导者和模范践行者。
截至2022年11月,学院设有新能源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和管理艺术学院等3个二级学院,开设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动漫设计等1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6800余人,是一所融理、工、文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截至2022年11月,学院坚持创新引领、特色办学。紧密对接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数字经济产业,重点推进以光伏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为核心的三个特色专业群建设,营造专业高原,打造技能高峰,立项湖南楚怡高水平专业群(A档)2个。近年连续摘取光伏电子工程设计与实施、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制造单元智能化改造与集成技术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不断实现湖南省在全国赛事奖项上的新突破。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节节攀升。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92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地处湖南湘潭中心城区,环境优美。重点推进以光伏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为核心的三个特色专业群建设,营造专业高原,打造技能高峰,立项湖南楚怡高水平专业群(A档)2个。学校专业拔尖,供需两旺,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质量节节攀升。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悉心培育“勤学、俭朴、乐观、诚信、合作、自律、敬业、专长、创新”的理工核心情怀,涵养人生大气、蓄养人生才气、培养人生勇气,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中职对口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山东、广东、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四川、云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湖南省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新能源学院 |
光伏工程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506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智能制造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不限科类 |
3年 |
4600 |
|
管理艺术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不限科类 |
3年 |
3500 |
电子商务 |
不限科类 |
3年 |
35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不限科类 |
3年 |
35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不限科类 |
3年 |
7500 |
注:各专业(方向)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对外省考生的投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色盲症患者建议不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建设路口)
邮政编码:411104
招生咨询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hnlgzy@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lgzy.net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518762
专业详情咨询:
新能源学院:0731-52518032
智能制造学院:0731-52556208
管理艺术学院:0731-52554245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放建设一流“双师型”教师队伍,依托内培外引,做优做强核心师资。依托光伏发电系统控制与优化湖南省工程实验室和复杂环境特种机器人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整合社会知名师资。依托阿里巴巴、北汽、比亚迪、晶澳太阳能、明阳风电、德龙智能、华航唯实、南方测绘等业内名企,打造德技双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按照“学校紧密对接产业园,专业深度融入产业链”的思路,与湘潭协同建设省公共实训基地和九华分院,与株洲携手打造动力谷分院。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教育部“1+X”证书试点单位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主持单位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主持单位
国家级新能源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光伏发电系统控制与优化湖南省工程实验室 风力发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中职)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复杂环境特种机器人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中职)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湖南省新能源师资培训基地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编制主持单位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高职本科)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编制单位
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光伏工程技术专业群)
湖南省文明校园 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光伏技术应用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群
1987年,创建湖南煤炭干部中等专业学校。
1990年,由涟邵矿务局职工大学和资兴矿务局职工大学合并成立湖南煤炭职工大学。
1994年8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南工业职工大学。
2003年6月,申办高职学院。
2004年4月,省教育厅报省政府同意筹建高职学院。
2005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划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2022年6月29日,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整建制划归省教育厅管理。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