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262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万元;馆藏图书100万册;资产总额19.67亿元。
学校秉承“勤奋、求知、创新、实用”的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育人为目的,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多项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成果,为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累计培养了46000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包装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医卫学院、人文与外语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职部(五年制部)等10院1部,开设有包装工程技术、印刷媒体技术、空中乘务、城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数控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西班牙语、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49个专业。学校拥有66个专业实训室,建有印刷包装、数控模具、航空服务、城轨管理、建筑工程、汽车电子、学前教育、医疗护理等8大校内实训基地,105个校外实训基地。拥有航空服务、建筑工程、印刷包装等三大特色专业群,其中印刷包装专业群获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特色专业群。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88%以上,重点专业就业率近90%。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镇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121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校师生一万七千余人。学校共有8院2部,开设三年制大专40余个专业,拥有42个校内实训场所及105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积极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是湖南省文明高校、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长沙经开区最美职院、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连续八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院环境优美、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师资力量雄厚、实训基地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就业前景广阔,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招生类别:学校在普通类、体育类型均有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八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4年面向13个省份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1 |
印刷媒体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7000 |
2 |
包装艺术设计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7000 |
3 |
艺术设计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9500 |
4 |
包装工程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9000 |
5 |
数字印刷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6800 |
6 |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6800 |
7 |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1500 |
8 |
空中乘务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800 |
9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7600 |
10 |
民航运输服务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7600 |
1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800 |
12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800 |
13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500 |
14 |
应用英语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8200 |
15 |
应用日语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8200 |
16 |
运动训练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9500 |
17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18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1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2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21 |
建筑消防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500 |
22 |
建筑设计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2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0800 |
2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0800 |
25 |
软件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1000 |
26 |
现代通信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0800 |
2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三年 |
17500 |
28 |
电子商务 |
商学院 |
三年 |
19800 |
29 |
大数据与会计 |
商学院 |
三年 |
18800 |
3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商学院 |
三年 |
18800 |
31 |
园艺技术 |
商学院 |
三年 |
16500 |
32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商学院 |
三年 |
16500 |
33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商学院 |
三年 |
19800 |
34 |
林业技术(油茶方向) |
商学院 |
三年 |
16500 |
35 |
学前教育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9800 |
36 |
小学教育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20800 |
37 |
音乐表演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21500 |
38 |
数控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7200 |
3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40 |
应用电子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7300 |
4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9000 |
42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7500 |
43 |
护理 |
医卫学院 |
三年 |
20800 |
44 |
康复治疗技术 |
医卫学院 |
三年 |
20800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湖南高考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请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及生源计划专辑填写我校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学校志愿前后,可与我校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校招生处联系(电话:0731—86399188)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学校学费减免政策:未评上国家奖助学金的困难学生,其学费标准在16500元至19000之间的均可减免1000元,学费标准在19100元以上的均可减免1650-2150元。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邮政编码:41013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招生咨询邮箱:hnupc188@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upc.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6399117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开辟了广阔的就业渠道,在北京、上海、长沙、浙江、广州、珠海、香港等地区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积极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与湖南印刷集团、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湖南建工集团、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广东名冠集团、深圳航空、南方航空、广州城轨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为这些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并签订了订单培养合同,负责就业和跟踪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曾被长沙国家经济开发区评为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学院周边是由“金沙利彩印”等二十多家印刷企业组成的省印刷集团、三一集团、远大空调、长丰猎豹、LG电子、通用模型、易通科技、黄花工业园、黄花国际机场等形成的一个新兴现代名优企业群,为该院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学校是湖南省高校设置(教育部批准)规划申入本科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A类院校,国家级长沙经开区“最美职院”,湖南省超万人大学,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文明高校,连续8年获得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1981年,湖南信息管理专修学院创建;
2007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湖南信息管理专修学院基础上,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