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故居位于高桥镇维汉村新屋组。此地群山环抱,风景秀丽。1896年李维汉同志就出生于此,故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砖木结构,房屋四十间,占地面积1028平方米。房屋深达三进,屋与屋之间有天井、回廊。大院正中为过廊,过廊后进入后栋。后栋有5间正屋和诸多杂屋。20世纪70年代初期,李维汉同志身受“四人帮”迫害,故居被拆,仅存门楼一座保持原样。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2005年由我镇在原建筑基础上对故居进行修复,并保持原建筑风格,为仿清代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同时修建了故居环形道,挖深、整修了两口池塘。次年对故居进行了初步绿化,征集了部分文物进行陈列。故居及周围绿化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维汉故居于2005年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李维汉(1896-1984),原名厚儒,字和笙,又名罗迈,湖南长沙县人。1916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第二部,1917暑期毕业,留校任初级部主任。在第一师范期间,同毛泽东、蔡和森等相识,1918年4月与毛泽东、蔡和森等一道在长沙组织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在蔡和森的影响下,接受并信仰马克思主义。1922年,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成立,李维汉负责组织工作。同年,受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的委托,回国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底,由毛泽东、蔡和森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23年4月至1927年4月,担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后改称中共湖南区委员会)书记。在此期间,并被选为中共四届、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指示,中共中央改组,成立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李维汉为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5个委员之一。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举行南昌起义,并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于8月7日召集紧急会议。八七会议由李维汉担任主席,瞿秋白作主要报告人。会议选举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等组成中共临时中央局。中共六大后,李维汉任中央巡视员、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和江苏省委书记。1930年,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1931年去莫斯科学习。1933年回国赴江西苏区,任中央组织部干事、部长。1934年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长征中任军委2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地方工作部部长。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陕甘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李维汉担任第一届、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二届、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79年任中共中央-部顾问,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2年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84年8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