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位于广州, 1999年,广东景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创办了广东南大专修学院,200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形成一校两区的发展布局。广州校区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高校园区内,滨海校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高地智慧城。两校区占地面积共1607亩,建筑面积69.9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2万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33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93万册、电子图书152万册。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7个学院,建立起以工为主,经、管、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已开设本科专业21个,普通专升本专业14个,专科专业16个。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构建职业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有李白千大国工匠工作室等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航空产业学院等7个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207间、校外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基地344家。学校软硬件建设已为培养职业本科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3年6月,拥有广东省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专业领军人才1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中心) 8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校思政课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基地等4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1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九路1038号,邮政编码:510550
滨海校区:茂名市电白区高地智慧城慧城三街8号, 邮政编码:525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层次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相应层次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夏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本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本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本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外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本校空中乘务专科专业是校企联合培养特色班(不设普通班),单设院校专业组,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官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专业同时开设粤港联合培养项目班,粤港联合培养项目班单设院校专业组,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官网。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本校外省的考生专业调剂规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住宿费参见各省(市、区)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官网相关通知。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费减免和助学贷款;同时,学校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410218、87410268、87410318、87410368
电子邮箱:zsb@gkd.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kd.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kd.edu.cn/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20-87418225
电子邮箱:gkdzzb@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授权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6月,建有院士工作站、新能源新材料等7个校级科研机构。近5年,获教研科研课题36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21项,经费总额790.08万元。酒店管理专业入选教育部年度中国高校产学研十大优秀案例;2021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2022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2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广东省轻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电子信息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广东省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二等奖1项、市级科学技术奖3项。
学校形成“开一个专业,办一个实体,搭一个平台,孵化一批公司”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产学研用融合、教学做一体化、以研究促创新、以创新带动创业”的育人机制。依托数字印刷工程专业等创办经济实体8家;广科创谷孵化出学生创办的公司112个;近5年,教师发表论文1248篇,其中核心期刊239篇、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86篇,出版教材和专著176部; 学生获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17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8项。,其中,2016年获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创新创意一等奖”1项,获全国电子商务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2017年获全国科技发明制作类一等奖1项,2018年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项,2019年获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2022年获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2023年获首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分析技术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
广科创客梦工场被评为国家众创空间和广东省A级众创空间,广科创谷被评定为广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获“2022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范高校”称号;2019年以来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批中国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获国家专利授权206件, 其中发明专利21件,2014年获广州市专利授权量10强院校(广东省民办高校唯一进入10强学校),跻身全国500强;多次获评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获评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节水型高校”。
学校办学贡献得到社会认可,荣获广东省高等教育院校(民办)竞争力10强单位,最具特色民办高职院校称号,纪念中国民办教育辉煌40周年广东当代民办学校突出贡献奖,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机构,当选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以“快乐体育、时尚体育、交际体育、终身体育”的理念进行体育教学改革,设有17个体育俱乐部,改革后,成果丰硕,多个项目在国家和省级比赛中获得冠军。2017年,我校毕业生梁超军在国际箭联室内射箭世界杯曼谷赛上,获得光弓男子个人18米冠军。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定期开设“名家讲坛”、“大学生讲坛”、每年举行技能大赛、读书文化节等活动,搭建多元文化交流平台,提高学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建校至今已培养五万多名毕业生,涌现出“见义勇为”英雄汪旺等一批优秀学子、校友。其中,汪旺(2013级软件系统开发专业校友)。路遇劫匪挺身而出制止,见义勇为牺牲,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广东省文明办评为“广东好人”、东莞市文明办评为“东莞好人”;包洋涛、姚俊充(2021级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子)。勇斗持刀男子、协助民警成功制止一起争执斗殴事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发来表扬信予以表彰。学校重视社会服务,自2020年起,学校按照教育部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部署,与西藏林芝市职业技术学校结对帮扶,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业务,2022年累计培训和服务超4万人次;近5年,开展志愿者活动500多场,参与活动2万多人次,服务总时长26万小时。
1999年,广东景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创办了广东南大专修学院。
2002年,学校与广州医学院合作举办广州医学院南大学院。
200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并更名为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