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广州现代信息学院,院校代码:13912)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于2005年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地处广州市天河区,毗邻科学城。2010年通过广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是财政部、教育部批准的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高职院校、教育部授予的“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高校、中国未来研究会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分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计算机学会高职高专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教育与安全专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单位、广东省产教融合促进会教育信息化专委会副主任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
截至2023年,学校紧密对接广东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聚焦广东“双十”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以工科为主,文、经、管、艺 、教、医协调发展,设有信息工程、机电与自动化、建筑与艺术、经济与管理、教育、健康、专才、人文、马克思主义学院共9个二级学院,开设了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学前教育、护理等47个专业。学校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1个,省级高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7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1个,广东省“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4项,省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中央电教馆校企合作共建专业项目1个,省级优秀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高职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高职教育精品共享(在线开放)课2门,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项目和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17个。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
邮政编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无慢性传染病、无精神病家族史、无遗传病史、癫痛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腿和“X”型腿,标准体重上下浮动20%以内,标准体重=净身高-110。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
民航运输服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病。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4cm。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16800~1780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16800~17800元/生·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18800元/生·学年;校企合作专才班专业学费19800元/生·学年;民航运输服务、空中乘务专业学费26800元/生·学年;住宿费2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企业订单班的学生可获得企业的学习资助;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323456
传真:020-22325955
电子邮箱:gzxd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mie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zmiec.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
联系人: 杨先波
监督电话:020-22325930
电子邮箱:jzyangxianbo@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知行合一,德明技长”办学理念,以全过程信息化办学为引领,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1+2+N”发展规划,创专才办学特色,树信息类专业品牌,成效显著。学校先后与华为、百度、珠江实业、360、神州数码、西门子、广电运通、中国联通、蓝盾、广州博创、广州宽带、广东唯康、广东泰迪等近百家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深入合作,积极探索“校企融合、专才特训”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和教育行业的大力推广。《中国教育报》先后四次整版刊登了关于我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成果的系列专题报道。
近年来,师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一、二等奖70多项。学校获第九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总决赛优胜学校奖,省首届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大赛唯一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学校招生录取率、报到率、毕业生最终就业率、雇主满意度等位列民办高职院校前茅。据麦可思研究报告,我校毕业生在广东省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时掌握的基本工作能力水平、核心知识水平两项指标均排名第一。办学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4万多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为广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200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学校通过广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