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财经商贸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与广东科技学院(应用型本科)、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理工类高职专科)同属广东南博教育集团。截至2023年6月,学校坐落于广州第二大学城——白云区钟落潭镇健康城高校园区,规划占地面积900亩,现已建成校园面积387.72亩、校舍面积24.24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93.29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83.97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4.3万种。
学校为全校师生创造了舒适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教室、图书馆、饭堂等场所均配备空调,宿舍配备热水,提供网络接入。标准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等文体活动场所一应俱全。组织开展“读书声”“跑步声”等多项特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专业42个,其中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校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形成了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主,经管、信息、教育、文化、医药等专业大类协调发展并具有新商科特点的专业布局。设有数智经济贸易学院、新商务管理学院、新商务外语学院、健康学院、云智信息技术学院、云智设计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雅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长学路300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大数据与会计、软件技术专业同时开展与泰国西那瓦国际大学学分互认项目招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外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外省的艺体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本校外省的考生专业调剂规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外省的相关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文件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9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 19000元/生·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护理、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影视动画、工业设计、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传播与策划、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专业学费为 19000元/生·学年;学分互认类专业学费27000元/生· 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24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388105、28388108
传 真:020-28388113
电子邮箱:hnsm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cbt.edu.cn/
招生网址:https://nzsw.scbt.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曹芳玲
监督电话:020-28388114-8120
传 真:020-28388113
电子邮箱:hnsmzzb@163.com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办学,致力于培养懂管理、会经营、技能强的应用型人才。该校坚持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该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专业的技能鉴定,让学生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
依托集团雄厚办学实力、优势办学资源和优秀集团文化,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年提升,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于2020-2021年连续两年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评价”“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显示,我校在全国1400余所公民办高职院校、广东27所民办高职院校的排名由2019年的靠后位置稳步跃升至中上游位置。
学校与京东、新邦物流、皇冠假日酒店、新宝电器等数百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实习、就业、订单培养、双主体培养等深层次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空间广阔;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在岗稳定率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专业对口率也稳步提高;大部分毕业生从事经营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展示了我校毕业生良好的就业竞争力。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学校致力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基于“产教深度融合”理念、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实施“教中学、学中做、做中练”的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打造“三优三强四好”人才培养特色。近三年学生参加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共获得二等奖7项、三等奖26项;参加国家、省、市及集团等各类大赛共获奖项122项,其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1项,广东省“挑战杯”杯8项(其中一等奖2项)、攀登计划15项、团日竞赛“百优”8项。
学院设有就业指导中心,由职业指导师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推荐就业工作,该校与珠江三角洲数百家企业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了宽阔的就业平台,长期的人才供求关系。此外,该校与湖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多间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满足学生“专升本”的需要,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空间。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学生成才为中心,为打造一流高职院校的宏伟目标而继续奋斗。
2005年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013年,学校通过办学条件核查。
2017年8月,学校并入广东南博教育集团。
2018年3月15日,学校举办者由许诚、许成宽、许成国、广州市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变更为广东南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