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是碧桂园集团创始人杨国强先生创立的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投资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非营利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座落在风景优美的旅游城市清远市省级职教城,教学设备设施完善,学习生活条件优越。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智能技术类、土木建筑类、管理服务类、教育艺术类等优势专业16个,在校生3000余人。学校依托与碧桂园集团的紧密合作关系,通过在产教融合机制、校企资源共享、校企双主体共育人才等方面的创新突破,实践探索出“三段递进、校企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并通过大思政改革以及准军事化管理,塑造学生的优良品格和职业素养。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04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为专科批次,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与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协同育人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非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文科和理科),艺体类(音乐类、舞蹈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非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省外按照各省(区、市)出档规则,以“专业志愿优先”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考艺体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及术科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广东省内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东省外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现代物业管理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等学费14800元/生•学年;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学费16800元/生•学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大数据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智慧城市管理技术专业、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等学费18800元/生•学年;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等创新精英班学费2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36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内另设“思源助学金”“凤凰奖学金”,坚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奖励成绩优秀的学生,详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36013、0763-3918200
传 真:0763-3936700
电子邮箱:23387166@ qq.com
学校网址:www.bgypt.edu.cn
招生网址:zs.bgypt.edu.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18991
电子邮箱:648227836@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18年,集团实施高科技建造业战略,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成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引进全球顶尖机器人专家及研发人员,形成引领世界先进机器人技术的研发团队,致力打造全国最大的“广东机器人谷”。学院紧跟国家以及集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在目前已拥有的建筑类、管理类、教育类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2019年,增开智能控制技术(机器人技术应用方向)专业,并将智能控制与机器人技术融入到现有各建筑类、管理类优势专业,实施原有专业的智能技术改造,旨在培养未来兼具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的建筑类、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升级和技术发展需求。
学校确立“经济大潮中黄埔军校”的办学定位,明确“基层一线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的培养目标,聚焦智能建造、智慧管理等产业链企业的岗位职务能力对素质、知识与技术技能的要求,全力打造“会做人、会做事”“对人好,对社会好”“用人单位抢聘”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以兴学助教,扶贫济困,授人以渔,奉献爱心,回报和造福社会,希望社会因我们的存在而变得更美好为宗旨,致力于资助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短期技能培训等教育事业,扩大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提高其人文与科学素质;资助贫困地区、贫困村改善民生、发展生产;资助博物馆、展览馆等精神文明传承项目;资助紧急灾害救助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等领域。
世界500强碧桂园集团及其联盟企业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企业校园。集团拥有1300多名博士、近20万员工、2000多名企业培训认证星级讲师、60多家五星级酒店、2000多个主体项目,业务覆盖地产开发、建筑装饰、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长租公寓、产城发展、现代农业、基础教育,以及智能机器人产业等众多领域,产业教学资源极其丰富,实力强大。
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近100%,名列全省前茅。毕业生一毕业即获聘企业基层一线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岗位的占比近80%;毕业生一毕业即月薪过万的占比6%。
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办学质量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广泛认可。“阳光高考”院校满意度排行榜连获全省第一、全国前三。学校获广东省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学校在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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