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的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
截止至2022年11月,学校拥有三亚、五指山两个校区,校园面积2200多亩。现有总建筑面积53.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97771.82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112.2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77.07万册,电子图书206.97万册。
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8个专业硕士点,55个本科专业(其中18个涉海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法、农、教、艺、史9大学科门类。学校已有海洋科学等18个涉海类专业(方向),确定了海洋科学与技术、热带海洋生命、热带海洋生态环境、海洋海岛旅游、民族等五大特色学科方向和领域,初步形成了以海洋、旅游、民族、生态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院士工作站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3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9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双百”人才团队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13个。此外还有科技部、教育部、外交部等国家部委批准或设立的大学科技园和对外交流、人文社科、人才培训类平台基地10余个,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提供重要的支撑平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54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06人,本科生15429人、专科生2878人,留学生35人。学校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先后设有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海南)三亚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者学院等。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英文名称为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现有三亚和五指山两个校区,地址分别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和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1号。
第五条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海南省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20个二级学院,有海洋科学、水产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等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7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农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等9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和领导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工作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发展”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生源地生源的不平衡或解决进档同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等情况。
第十一条 在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同意,执行生源省(区、市)内专业间计划增减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开征集志愿后仍旧生源不足,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到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1:1的比例调档,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除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四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综合改革)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逐一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六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具体以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规则为准。
第十七条 在高考改革省(区、市),除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学校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集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以完成学校投放计划。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做课程替代。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单科分数要求:学校一般不设单科成绩限制。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英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50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为150分)。
第二十二条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第二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有关规定,报考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就读该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原则上不超过2周。对未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符合奥地利克雷姆斯国际管理中心应用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该学校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及海南省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一)各类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农学类专业4180元/学年,本科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法学、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地矿类专业4620元/学年,本科艺术类专业8800元/学年,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7250元/学年,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8500元/学年。
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4180元/学年,高职理工、体育、外语、法学、管理、旅游、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类专业5720元/学年。
专升本、本科联合办学4+0、高职本科3+2、中高职3+2等专业按相对应的本、专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执行):
五指山校区:500-800元/生·学年。
三亚校区:800-145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雅居乐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为其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98-88651897,88651896,88651039(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学校网址:https://www.hntou.edu.cn
学校阳光招生网:http://zs.hntou.edu.cn
电子邮箱: zs@hnto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邮编:572022)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学校原有普通本专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课题376项,省部级以上项目12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8项,省级重大科技项目2项。学校海洋测绘保障应用项目获得资助7991万元,三亚崖州湾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洋牧场教学科研示范基地项目获得资助5000万元。在海南黎、苗族本土文化研究方面,《黎族通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实现了海南省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零的突破。
校训:明德 博学 励志 笃行
明德——思想品德上的要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德”,把“德”视为人的行为准则,为人做事都要讲“德”。党的教育方针对“德”极为重视,将“德”放在育人的首位。“明德”的含义:①认识“德”的重要性及其内涵,明白做人之要义;②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品德素养、远大的理想抱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有好品德,教师有好师德,干部职工有好职业道德;③全校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共同为创造学校辉煌和为振兴中华做贡献。
博学——文化知识上的要求。①希望学生专心致意,勤奋好学,广泛获取知识,成为博学多才者;②希望教师学识渊博,业务精深,更好的教书育人。
励志——理想志气上的要求。①希望学生奋发志气,立志成才,集中精力学习;②希望学校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励精图治,开创新局面,把学校办得更好。
笃行——行为准则上的要求。①忠实厚道,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学生的职责是学习,要善于学习,学而不倦;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要诲人不倦;干部职工的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乐事不惰。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攀登高峰,成就事业。
学校依托三亚国际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区位优势,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交流合作优势日益彰显。学校先后与五大洲和港、澳、台共65个国家和地区的135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签署合作协议156份,其中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协议87项。派出1000多名学生做交换生、汉语志愿者、共同培养硕士生、游学生、海外实习生,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接收来华留学生320名,涉及15个国家。交流合作项目数十个,其中包括教育部批准的海南省第一个中外合作本科项目:中国-奥地利旅游管理项目。招聘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15个国家的38名外教到学校工作。近年来,学校组织承办的国际论坛、国际研讨会30余场,接待和参加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会议320多次。
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
199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家教委申请正式建立琼州大学。
1993年7月,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在海南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
1994年4月,琼州大学在通什市(现五指山市)挂牌成立。
1999年,试办本科,首批招收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
200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同意在琼州大学的基础上正式设立琼州学院(本科),并撤销琼州大学建制;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琼州学院。
2008年1月,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正式开工建设;同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学校为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9月,学校外语系、计算机系、物理系、旅游系、数学系等共3500多名学生进驻三亚新校区上课,学校办学主体逐步由五指山向三亚转移。
2009年9月,学校所有新生在三亚校区报到入学;同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10年12月,琼州学院成为省市共建高校 [76]
2011年,申报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
2012年,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
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同年,成为民政部首批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2014年,学校大学科技园被认定成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2015年,成为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同年9月,“琼州学院”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转隶归属学校管理。
2020年12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