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唯一一所连续两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公办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海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海南省“双高”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建设单位、海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坐落在红色娘子军的故乡、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海南省东部中心城市——海南省琼海市市中心。
学校占地326亩,截止至2023年,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高规格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12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5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龙头企业联合共建产业学院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椰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生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中心、软件研发中心、信息处理中心、艺术设计研发中心;建有千兆校园网、通讯网、监控广播电视网三网合一的信息化虚拟平台,实现校园WIFI全覆盖;被授权为第6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动漫游戏人才培养工程授权合作伙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单位、科技部行业专业资质资格培训基地、海南东部唯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
学校设有软件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有在校生的专业34个,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为主,艺术设计、财经旅游、文化教育、交通运输和装备制造等大类为辅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现有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通过教育部验收,1+X证书制度试点28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在建省域高水平专业群2个。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4146013575
3.学校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海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承认各省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时以投档成绩排序,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此外,“现代流行音乐”和“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和表演的生理条件;“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
3.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4.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校承认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最低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实行3+3或者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设考试科目要求,即选考任何科目均可报考我校任意专业。
8.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琼计价管[2002]832号、琼教计[2006]192号、琼价费管〔201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5700元/年;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现代流行音乐等3个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850~1450元/年。
五、奖助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800元/年和2800元/年两个等级);主副食品价格补贴:300元/年/人。
3.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以贷款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由政府贴息。
4.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毕业待遇
学校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邮政编码:571400)
联系电话:0898-31690060 31690900
QQ咨询:3768666094
招办网址:http://zs.hnc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ncst.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教师在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评比中共获得奖励200多项,其中,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全国三等奖1项,全国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6项,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1项,省级论文获奖130多项,在“国际数字艺术设计作品展”中荣获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1项;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4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发明公开专利9项,省部级论文获奖123项,课件比赛17项;主持厅级以上各类科研教改项目23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厅级以上项目233项;出版著作51部,其中独著7部;主编教材165部;发表论文1671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6篇,被SCI、EI、CPCI等文献数据库收录228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深化“五位一体”协同育人和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省内外120多家企业积极开展深度合作;与15所中职学校合作开展14个专业的“3+2”分段培养和连续培养专科专业教育;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合作开展6个专业的“3+2”分段培养合作本科专业教育;与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合作开展5个专业“专升本”联办项目;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10余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教学与学术交流、师生互访。
民国12年(1923年),琼东县立初级中学创建。
民国16年(1927年)4月,学校停办。
民国22年(1933年)秋,由琼东县政府主持学校复办。
民国23年(1934年),更名为琼东县简易师范学校,校址设在县城。
日军侵琼时,学校迁长坡良玖村。
民国30年(1941年),迁嘉积大春坡、定安母瑞山办校。
民国34年(1945年)秋,定安母瑞山学校迁移回大春坡合并。
1949年,始设中师班,更名琼东师范学校。
1953年,停招初师班。
1954年,乐会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并入琼东师范学校。
1959年,更名广东琼海师范学校。
“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考试制度。
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
1980年,恢复三年学制。
1988年4月,海南建省,更名海南琼海师范学校。
2003年3月,海南琼海师范学校升格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7年8月,被评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8年5月,被评为海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