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4.5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亿元。截止至2023年,学校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万余人;来自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近100人;与市内外4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600余名。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66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10个学科门类,拥有市级重点学科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农林卓越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认证)专业1个,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6个,2个专业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市级特色专业10个,市级大数据智能类特色专业1个,市级教学团队8个,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18个,市级精品类课程29门,市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77门。
学校是全市6所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培育)之一,与重庆高新区、永川区、九龙坡区、荣昌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四川省内江市、宜宾市等建立了校地战略联盟,与百度、华为、腾讯、中软国际、东软国际等知名企业携手合作,着力共建中软智能工程学院、东软智能硬件学院、达瓦虚拟现实研究院等一批产业学院,共建20余个校企合作实验班。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光电材料与技术现代产业学院获批重庆市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含培育),人工智能学院获批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与阿里云、重庆京东方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建集团、永川大数据产业园等300余家行业企业或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建集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紧密结合重庆市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新材料、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化工制药、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打造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创新靶向药物国际研究院、特色植物研究院、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究院等新型研究院所。目前,学校拥有“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创新靶向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特色植物产业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材料与修复技术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6个市级科研平台。
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标识码:4150010642。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4.5万册,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先后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历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重庆文理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学习。该专业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学习。该专业考生须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3.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定向梁平区、潼南区、开州区就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院校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若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批次(或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予以退档。
2.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比较相关科目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康复):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3.当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运动训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原则上按英语、俄语安排。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填报师范类专业。
3.报考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5.音乐学专业在山西省、河北省只招收器乐考生。器乐种类限定如下:西洋乐器(含小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双排键),民族乐器(含唢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古琴、阮)。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费用标准与收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如果按学年制学费准备,大致可归纳为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3125-5175元/年·人,普通类3000-6875元/年·人,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人,体育类4000-8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学费25000-28000元/年·人。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励、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s://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b.cq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兼传真),49891969
第二十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5年,学校科研项目持续增长,累计获得国家级项目80余项;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50项,获得省级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获得授权专利900余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数量大幅增加,高水平学术论文达到1800余篇,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Nature》《Cell》发表重要研究成果,发表在《Critical Reviews in Food Science and Nutrition》的研究论文进入农业科学领域ESI全球1%行列。学校利用国家级众创空间及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PDE5抗抑制剂国际一类新药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美国FDA临床批文,并以3000万元成功转化;纳米银线系列专利、脱毒生姜连作技术、猕猴桃良种脱毒工厂育苗技术等一批新技术成果正在进行转化和推广应用;抗癌新药PZ-1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类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主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重庆高教研究》和《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重庆高教研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20)、WAJCI世界学术期刊学术影响力指数统计源期刊、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来源期刊。2022年,学校材料科学(Materials Science)首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校训:进德修业 博文达理
“进德修业”语出《周易·乾·文言》“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校训义为“普进公民应具之德、广修社会所需之业”。“博文”语出《论语·颜渊》“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校训义为“博学天下美妙之文。”“达理”语出《庄子·秋水》“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校训义为:“通达万物深妙之理。”
德业兼顾,文理交融,科学与人文并重,自由、博爱与艺术追求协调发展。“进德修业”为过程,“博文达理”是结果,这是学校培育校园文化的依据,更是学校办学、教师治学、学生求学的基本目标与价值理想。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30多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先后开展了师生交流、合作办学、合作科研、来华留学等项目。目前,重点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俄罗斯克麦罗沃州内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托木斯克国立大学等高校开展“2+2”本科生和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意大利、马来西亚、泰国等高校举办各类合作交流项目。“中俄科教合作交流平台”获批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项目立项。近年来,学校每年有40余名学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资助。
2001年5月11日,两校合并组建为重庆渝西学院。11月6日,学校正式挂牌成立。
2003年9月13日,红河校区正式开工。
2004年10月8日,位于重庆永川市新城区的红河校区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2005年4月,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4月28日,重庆文理学院正式挂牌成立。
2020年6月,重庆文理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成立。
2021年11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授权单位。专业硕士点: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
2022年1月13日,入选重庆市高水平“四新”建设高校立项(培育)名单(新工科建设高校立项(培育)名单)。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