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64年,历经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永川地区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水利电力学校,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936亩,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14万余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基地300余个(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建设3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5亿元(生均1.2万元),藏书100万余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
截止至2023年,学校开设高职教育专业44个,形成以工程技术为主体的“一特一优三大支撑,九大门类协同发展”专业结构布局,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教育9个专业大类。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高职教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等9个专业在全市属唯一设置。2021年,获批教育部国控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点,增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3个新专业。学院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适应大数据和智能制造产业需求,与中国普天集团、吉利汽车等著名企业合作,组建大数据产业学院、吉利智能制造(汽车)学院,打造大数据和智能制造类专业群,构建形成“2个高水平、5个骨干型、3个培育型”十大专业群。学院在校生1.37万人,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学生到课率稳定在99%以上,课堂教学互动反馈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教学目标达成度为95%以上。学生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日益提升。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长期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包括全日制专科和专本贯通分段培养本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铸魂育人作用,打造全国样板支部1个。拥有国家规划教材5部。建有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为核心的数字化课程129门。其中以《文明在水之洲》为代表的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水工建筑物》同时获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成国家级教学资源库2个、市级教学资源库3个。
学院建有功能齐备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是重庆市首批创新创业“双百”示范建设单位、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创业孵化基地、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三化递进 三方协同 内外融合”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成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100个典型案例之一,非常难得的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出现在同一榜单。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章程
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4]91号)文批准,成立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院
三、学校标识码:4150013735
四、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七、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八、办学基本条件:
总占地面积945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14万余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基地500余个(中央和各级财政支持建设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亿元,藏书150万余册(含电子图书),固定资产总额12.35亿元,藏书近100万册。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高职教育专业44个,在校生1.32万人,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专业4个,形成以工程技术为主体的“一特一优三大支撑,九大门类协同发展”专业结构布局,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9个专业大类。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2 个、工信部产教融合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高职教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市级“双高”专业群2个,创建“四共演进”新思路,引领专业群迭代升级,形成以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骨干型专业群为支撑、培育型专业群为特色的“2+5+3”十大专业群结构。
九、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江苏、福建、西藏27省市实行统招。专业计划分配及有关说明,请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十、录取原则:
(一)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二)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
1.加分原则:我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我校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专业确定方法:
(1)重庆市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市(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按专业组投档方式的新高考省市,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4)在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5)美术生录取: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十一、入学及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复核,复核结果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可在分省分专业计划表中查看。学费标准范围:6000-7250元/学年,住宿标准:公寓800元/年(8人间)、公寓1000元/年(6人间)、公寓1200元/年(4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三、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50元/学期
十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49850331。
十六、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水利类专业咨询:熊老师:023-49820237
电力类专业咨询:梁老师:023-49841912
建筑类专业咨询:黄老师:023-49852762
市政类专业咨询:邓老师:023-49561029
智能制造类专业咨询:田老师:023-49580863
大数据专业咨询:徐老师:023-49563946
教育类专业咨询:彭老师:023-49865103
十七、招生联系方式:
(一)院办电话:023-49838181
(二)招生电话:023-49810782、023-49838425 邮编:402160
(三)学校网址:www.cqsdzy.com
(四)Email:zhaojb49838425@126.com
(五)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高老师
十八、特别提醒: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上善若水、学竞江河
上善若水——释义:最高境界的善如同水的品性一样,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语出《老子?道德经第八章》。此以水之德为喻,表达对今日学子的殷殷期许,当以水之谦逊、海纳百川之胸怀,百折不回的毅力自勉,成才立业。
水至柔,然水滴亦可石穿;水至韧,虽无定势却能奔流万里。看似自处低下,却能蒸腾九霄,为云为雨,为虹为霞;看似柔顺无骨,却能作为滋润万物,利泽苍生。
水之另一特性是“谦”,水不嫌低洼与涓涓细流,最终方能汇成江河湖海。“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满招损,谦受益”(《易》),君子先天下而后自身,圣贤以此譬喻大道德之行。
学竞江河——释义:学无止境,如万里江河从源头奔涌而出,一路不断汇聚支流,前后相继,浩浩汤汤,亘古长流不息。喻水电学院传承历史优势,厚积而薄发,不断开拓与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育人之路。
学校是中泰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组织开展10余项对外合作项目,与泰国、越南、老挝、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构建国际化标准体系,打造国际课程标准7门;建设国际化教学资源,联合开发建设国际化课程9门;搭建国际化交流平台,开展专业技能培训240人次、71人次;完善国际化留学体系,挂牌成立“中老大禹学院”“中老大禹工坊”“中老师培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开展国际化技术输出,全面推进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开展技能培训、技术输出,被老挝万象日报报道。近三年,有120余名留学生入学。与泰国黎逸技术学院共建大禹学院,开展留学生学历教育,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的前身是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
1964年7月,经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在永川双石(现永川四中)创办。
1965年12月,经四川省水电厅批准更名为“江津地区半工半读水利电力学校”。
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学校停课,停止招生。
1968年,四川省水电厅批准学校更名为“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
1974年8月,经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恢复招生,从壁山迁至永川原江津地区物资供应站,属地区水电局领导。12月,在永川城郊粽粑村划拨土地27.4亩,投资25万元兴建校舍。
1975年1月,学校成立临时党支部,恢复招生100名,学制2.5年。
1976年,新校舍基本建成,学校搬迁至西北公社粽粑大队粽粑水库旁。
1978年,“文革”结束后录取首届学生。
1981年9月,因江津地区更名为永川地区,学校更名为永川地区水利电力学校。
1984年2月,因永川地区与重庆市合并,学校更名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学校,由重庆市农机水利局领导。
1987年9月,经重庆市农机水电局批准,学校建立党总支委员会。
1988年3月,学校成立“重庆永川新宇科技服务公司”和“裕园综合贸易经营部”。
1996年,经重庆市劳动局批准,学校设立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998年,经重庆市编办和市水电局批准,学校设立重庆市水电系统干部培训中心。
2001年5月,学校举行市(省)级重点中专挂牌庆典。
2003年4月,学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建设部联合批准为“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
2004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并报经教育部备案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
2011年,学院成为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2012年12月,学院被确定为重庆市骨干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4年5月12月,学院通过水利部专家组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成果的考察验收。
2016年6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学院获准设立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7年9月26日上午,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珠海丹田集团“丹田订单班”开班暨“丹田学院”揭牌。
2019年起,学校与重庆文理学院等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开办“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本科专业。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