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重庆高新区歇马拓展园,巴南校区坐落于重庆高职城。截止至2023年,学院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拥有校内实习实训室59个,校外实习基地和产学基地63个,图书馆藏书40余万册;在校学生10000余人。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医学院、航空与汽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二级教学单位,共有招生专业29个。
学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80%以上,培养了“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重庆市优秀志愿者”“团的十七大代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406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
1.(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在北碚校区就读的专业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社会工作、生物制药技术等专业。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箭滨二路1126号,在巴南校区就读的专业有: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金融科技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可能涉及搬迁,校区按学院研究和上报备案结果执行。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校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校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57余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77余人,“双师”型教师300余人,具有英才计划人选等市级人才、教学名师等市级优秀教师13人。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牵头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和旅游产教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旅游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巴南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等,承接有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公共卫生安全科普基地、重庆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重庆中华职教社乡村振兴实验学院等社会服务职能。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与汽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36个,面向重庆(直辖市)、四川、贵州、云南、河北、湖南省招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2024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北、湖南6个省(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5000余名。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学校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入住新校区的同学住宿费按当时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遵循各省(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航空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相关职业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填报相关专业。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免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目前按国家和校内相关文件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院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8315865、68315866
学校网址:https://www.cqy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cqyu.edu.cn
电子邮件:cqyzsb@qq.com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始终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先后与京东方等1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与华夏航空、华龙网等市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航空学院、华龙网学院、医学院等二级企业(产业)学院,大大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有力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前身是重庆市团校。
1954年2月25日,中共重庆市委,青年团西南工委同意成立重庆市团校;3月1日,重庆市团校第一期团干部培训班开学。
1956年4月10日,团市委向中共重庆市委及有关部门申请1957年上半年修建学员宿舍、教室、浴室、饭堂,购置一批军体课设备及所需经费。
1962年8月1日,经重庆市委研究,将市团校从市委党校分出,由歇台子迁至大坪原市委文化干校办公。
1963年12月,重庆市委决定,市团校由大坪长江路270号迁至市中区枣子岚垭94号。
1971年11月23日,重庆市革委政工组决定撤销市团校。
1979年下半年,重庆市委作出关于恢复市团校,搬迁市党校的决定。
1981年2月24日,重庆市团校第6期团干部培训班开学。
1982年1月9日,重庆市团校学员宿舍改建工程破土动工,工程建筑面积为2186平方米,于当年竣工验收。
1984年3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同意拨款为市团校修建一幢教学图书大楼;11月1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通知,经市委同意,重庆市团校为县级单位。
1985年5月13日,市团校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重庆市团校政工专业中专班”。
1986年3月14日,中共四川省委同意共青团重庆市团校1986年秋季举办两年制的团干部政治专业大专班,纳入四川省党校系统的招生范围。
1987年2月28日,重庆市计委下达市团校干部中专班“政治思想工作”专业招生计划和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少年思想教育专业”,“青年思想教育专业”招生计划。
1990年10月,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和学院联合举办“1990年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管理专业培训班”。
1990年11月,经重庆市教委批准,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被吸收当选为重庆市成人高教协会常务理事学校。
1991年7月4日,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建立中共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2年11月17日,重庆市教委批复,同意学院增设“市场经济管理”和“经济法律(涉外)”两个专业,从1993年秋季开始招生。
1993年3月5日,重庆市教委、市人事局联合发出通知,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从1993年起委托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试办地方学历大专班。
1997年7月,学院与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教育科学学院联合举办的“教育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开学。
1998年3月18日,学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部署,先后为下岗职工举办了“市场营销培训班”和“计算机文字录入培训班”;10月28日,学院投资500多万元新建的培训楼竣工,该楼共8层,总建筑面积3487平方米。
1999年1月18日,学院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举办“应用社会学专业(社会经济发展与管理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后又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合作举办 “行政管理专业(公共行政管理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该类班连续举办过四期;2月3日,重庆市教委发出通知,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现代文秘、旅游管理、市场营销3个专业被列入《教育部批准1999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班的学校和专业名单》。
2002年春,学院投资60余万元改建的校园中心广场、球场、大校门等落成;6月5日,学院党委决定,成立学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年底,学院已投入150多万元建立了3个多媒体机房,购置了P3、P4以上的电脑260多台,建立了4个远程多媒体网络教室,1个标准语音室(48座),建成了校园网,开通了宽带网。
2003年1月,学院投资200多万元将原大礼堂改建为多媒体式的学术报告厅。
2004年3月,经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审定,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重庆市团校)机构规格由处级升格为副局级。
2006年,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转制成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6年8月23日,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我院正式从团市委划转市教委主管。2018年1月17日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批准我院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