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讯职业学院位于重庆高新区、西部科学城核心的双福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距离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距离轻轨5号线1公里,毗邻重庆大学城和西永微电园,文化氛围浓厚,集现代工业园、物流园、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教育为一体的现代新型园区;截止至2023年,学院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2000人;校园绿化覆盖率80%以上,学生公寓宽敞明亮,带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宽带等设施;学生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等设施先进规范,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和娱乐的优美环境。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学生优先选择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专升本专业,升本渠道畅通;两校的合作与贯通已形成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的合作发展典范。学校形成通信工程与物联网、大数据与数字媒体、汽车维修与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建设、商务信息化管理等专业学科群。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手机APP等形成了通信类专业特色与优势;适应网络产业需求,专业建设将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与数字媒体技术完美融合;汽车的电脑控制与监测、车联网、智能制造已成为汽车类专业的特色;智慧城市建设的智能化已成为发展趋势,智慧城建类专业特色优势鲜明;电子商务活动的信息化管理;学校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7大专业群,凸显“电讯”特色与优势。依托“互联网+”产业经济变革与升级,商务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普及化已成为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形成鲜明的“电讯”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流高水平的高职院校。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教学条件优越。在高职院校中率先建成了1万5千平方米的独栋数字化图书馆,功能齐全,美观大方,馆藏各类图书近78万册,近2000个阅览座位向读者提供全面服务。学校重视实训基地建设,在校内建成了11大基地148个实训室,教学科研实训设备价值8300多万元,校外稳定的实习基地达到160个,实训工位万余个,可满足15000余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其中,在民办高校中率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1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8000余万元新建成了现代通信技术、大数据与物联网、数字媒体技术、汽车维修与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智慧城建、数字经济、现代商务运营管理、智慧健康管理、数字化航空物流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实习实训基地。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24年秋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2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0】14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0】72号)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500142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双福新区学院大道65号。邮政编码:402246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办学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我院占地面积1040052.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428.35平方米。学校有通信工程与物联网学院、大数据与数字媒体学院、汽车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智慧城市建设学院、商务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防教育学院、退役军人学院,建有通信、汽车、教育、建筑、传媒、大数据、管理、旅游、康养、电商、交通等专业模块的实验、实训中心148个,学校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高技能培训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就创业服务指导站,学生公寓(带独立阳台,空调、热水、互联网设施齐全)可满足15000多名学生同时入住,图书馆藏有各类图书110万余册,还建有标准的塑胶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与142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4个,校内商业街1个,学生创新创业空间5000多平米。学院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816人,专职教师744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20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3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我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我校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4、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6、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重庆电讯职业学院与韩国湖原大学合作举办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项目。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双福新区学院大道65号。
办学层次和类别:专科 教育学制:3年 招生方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开设专业或课程:通信系统运行管理(510306H)、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H),颁发证书中方: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外方:本科毕业文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许老师,监督电话:023-85552322。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价为准(标准10800—18000元/年);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1000—2200元/人/年)。实际收费按照上级部门备案批示收取。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平均金额3300元/年.生。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
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1000元/年.生;二等奖800元/年.生;三等奖500元/年.生。
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院、省(市)、全国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0元、2400元、1800元;获得省(市)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500元、900元、300元;获得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3.社会公益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1000元-5000元。
4.学院助学金:一等2000元/年.生,二等1500元/年.生,三等1000元/年.生。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全优生奖励10000元/年.生;优等生奖励3000元/年.生。
6.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7.军人家庭直系子女就读我校资助1000-3000元/生。
第十五条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23—47890777、85551282、47891119、47891113。
学校网址:www.cqdxxy.edu.cn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电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五年,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累计317项;承担市级教改项目22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项目2项、市教委科研项目20项(重点2项);公开发表论文592篇,其中核心论论文37篇,EI收录7篇。建成一流课程、金课、在线课程累计148门,公开出版教材专著120余部。
校训:厚德为人 砺能立身
“厚德”,犹言大德,引自《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借指人事,是谓厚德育人。德,乃立身之本。《论语▪述而》“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德育,将其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
“为人”,即做人,引自《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汉刘向《列女传▪晋献骊姬》:“吾闻 申生为人,甚好仁而强,甚宽惠而慈於民。”借指做人,要忠厚老实,待人诚挚,踏实肯干,能担重任。
“砺能”指本领。即培养能力、磨砺技能。寓意学院在办学上紧贴社会需要,办出专业特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改革方向,把 学生的专业理论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的本领,要求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施展才华,做到知行合一。走 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坚持多元化、市场化、精细化管理的办学策略,努力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技术人才。
“立身”意指通过自身加强待人、接物、处事、修身等方面的砺炼,实现主动解决自己内心的矛盾,达到认识自我,超越自我的目标。
校训从“德、人、能、行”四个方面对我院的教育理念和内涵进行了阐述,要求师生重视道德修养,树立远大志向,勤奋学习,博采众长,纯厚朴实,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