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占地面积69.28万㎡,建筑面积24.72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2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31亿元。截止至2022年10月,学校现有基础性实验室59个、专业实验室87个、实训室86个,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拥有馆藏纸质图书136.01万册,特色书库4个,期刊数据库6个,电子期刊43.27万册。校园网出口总带宽3.4Gbps,覆盖校园信息点10925个。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初步构建“一体化、两对接、三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设有14个教学单位,26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省级“卓越教师”计划2个;省级一流课程、示范课程及特色课程13门;省部级教改项目29项。
学校确立了教育学、数学2个重点学科,民族学、艺术学2个特色学科。现有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1个,州级专家工作站1个。
近三年,学生考取研究生428名,本科学生考研平均录取率超过7%。2022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0.83%,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根据麦可思调查数据显示,我校2021届毕业生的通用能力总体达成度达到93%,育人成效较好。
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阿坝师范学院,英文译名为ABA TEACHERS COLLEGE,学校代码为10646。
第二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漩三路32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阿坝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阿坝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28-62332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信访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和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编制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1%,学校承诺预留计划将严格按照录取规则使用。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模式,择优录取学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作为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类考生,其它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原则上为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执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体育类四川省外按照生源所在地政策录取;四川省内,艺术类专业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体育类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身份复核,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等系列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并提供考生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方式:
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sceea.cn/
2.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abtu.edu.cn/
3.联系方式: 电 话:028-62332777 邮 箱:abtuz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升本以来,学校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43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48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1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370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295篇,SCI/EI/CPCI收录155篇;专利授权32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项。1项成果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收录,呈报中央政治局。
1938年,阿坝师范学院之前身茂县简易乡村师范学校成立。
1940年,威州乡村师范学校创建,为体现当时创导的“村乡教育救国论”而命名为威州乡村师范学校。
1950年,威州乡村师范学校更名川西威州师范学校。
1953年,川西威州师范学校更名四川省威州师范学校。
197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建四川省威州师范学校(部分)为阿坝师范专科学校,学校位于汶川县城岷江河畔。
1982年7月,学校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
198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系级教学编制的少数民族预科部。
1992年,阿坝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使学校办学硬件设施毁于一旦。震后,学校选址汶川县水磨镇整体异地重建。
2011年9月,学校师生搬至水磨镇新校园。
2015年,教育部批准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校名改为阿坝师范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