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占地总面积1645.74亩,有郫都、宜宾、花牌坊、大丰等4个校区。学校本部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地理位置优越,校舍建筑面积约30.30万平方米。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三江新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与郫都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高效协同、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截止至2023年2月,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500余人,设有二级院(部)14个、本科专业39个,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多个学科门类,重点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3个领域,构建起了适应四川省产业结构升级,对接地方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坚持“对标竞进、争创一流”,积极抢抓机遇,现有“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国际商务”“汽车服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数量位列省属高校第8、新建本科高校第1,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学校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6门、省级首批应用型示范课程14门、省级一流课程31门,建有机械电子工程、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1年,学校省级教育成果奖实现新突破,牵头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参与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一等奖获奖数量名列全省本科院校前十。
学校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深入实施以“产教五融合”为特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改革与创新。获批四川省首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为全省5所本科高校之一,新建本科唯一。有5项产教融合案例被教育部规建中心优秀案例集收录。学校坚持“五育并举”,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毕业生深受各界欢迎,与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科、国家电网、中国电信、中粮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华为、京东方、长虹、九洲、重庆平伟、迈普、上海莫仕、德州仪器、富士康、通威太阳能等知名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是四川省教育厅授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成都工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校地址:
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大学路三段9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
大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
普通全日制学生主要集中在郫都校区和宜宾校区就读。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成都工业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预留计划,经学校录取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考生填报相近专业,如相近专业已录满,则调剂到学校其他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其中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学费每年预收,毕业时按实际学分结算。
第十七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出国(境)研学奖学金以及创新创业奖学金等校内外奖学金。助学措施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各类资助办法。开设新生“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入学服务。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虹会堂二楼)
咨询电话:028-87992872、87992873、87992367
传 真:028-87992378
学校网址:http://www.cdtu.edu.cn
招生网:http://zs.cdtu.edu.cn
电子邮箱:cdtu_zs@163.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应用与技术实验室、电加工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大数据应用研究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8个市厅级科研平台,有性社会学与性教育研究中心、无人机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个四川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57个建制实验室,获批国家级“新工科”实践项目2个,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0余项。近年来,学校注重培养特色鲜明的学术团队,科研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21年以来,有“四川省电子终端产品制造智能化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半导体功率模块封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智能机电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科研平台获批立项。2022年,人文与设计学院教师与校企合作企业联合研发的产品获得德国IF设计奖。
校训:手脑并用、学做合一
“手脑并用、学做合一”是由中国近现代爱国主义教育家黄炎培提出的职业教育思想,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校训“Mens et Manus”其中文意思也是“手脑并用创新世界”,我校办学百余年历史,也一直坚持“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在建校之初的历史特殊时期,它倡导和要求的是职业教育注重实用,注重技能,要理论与实习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才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在当前我校应用型转型发展时期,“手脑并用、学做合一”仍然适用,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共同发展,在学中做,做中学,加强教学实践性促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能力,达到知识的第二次飞跃。在实际动手的过程中真正的领会知识,解决问题,达到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的目标。
学校切实践行高校责任担当,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努力实施“开放国际战略”,以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搭建务实高效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国(境)外交流合作成效明显。学校是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一带一路”工学院联盟理事单位,与英国、美国、加拿大、西班牙、爱尔兰、丹麦以及“一带一路”沿线俄罗斯、波兰、匈牙利、乌克兰、泰国、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招收来自俄罗斯、蒙古、尼泊尔、孟加拉国、泰国等国留学生来校进行学历教育及汉语学习。
1913年4月,学校前身四川职业学校,首次招生。
1913年8月,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
1924年8月,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第一职业学校。
1925年10月,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第一工科高级中学校。
1934年8月,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38年08月,染织科移交四川省立女子职业学校。
1939年12月,资属联立职业学校并入设立车委管理班。
1947年08月,四川省立成都高级制革职业学校并入设置制革科。
1950年1月,学校由川西行政公署文教厅接管。
1950年11月,学校更名为川西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52年06月,学校的土木科调出组建成都交通技术学校。
1952年7月,学校划归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文教厅、工业厅管理。
1952年9月,学校划归四川省工业厅管理。
1952年11月,学校更名为四川成都工业学校。
1953年8月,学校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二局西南分局管理;9月,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二局管理,更名为西南第二工业学校;12月,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管理。
1953年08月,西昌技艺专科学校开设中技班调入学校编为机33四班。
1953年08月,学校应化科调出与其他三校的应化、化工科组建四川化工学校。
1955年9月,学校更名为成都工业学校。
1956年4月,更名为成都机械制造工业学校。
1956年9月,学校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十工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8年3月,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十工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8年07月,成都干部学校并入学校
1958年08月,成都工业专科学校建校工作组设置在我校,党组织由我校党总支领导,一个学校两块校牌。
1960年9月,学校划归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十工业管理总局管理。
1963年5月,学校划归第四机械工业部管理。
1968年10月,学校更名为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
1982年5月,学校划归电子工业部管理。
1987年9月,学校划归四川省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厅管理。
1993年2月,学校更名为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5月,学校划归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厅管理。
2012年3月,学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考察批准升格为成都工业学院。
2016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5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了“厅委共建”成都工业学院协议。
2019年7月,成都工业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的“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揭牌。
2023年4月28日,成都工业学院晏济元书院正式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