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同类院校中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工、经、管、文、艺术、教育等七大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截止至2023年,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近20000人,已为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80000余名。
学院位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四川省乐山市主城区,面朝三江、背依峨眉。乐山交通发达、出行便利,纵贯西南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交汇于此,距离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1小时路程,是西部综合交通次枢纽。学院占地面积1114余亩,规划面积2000余亩,绿化覆盖率达70%。校园景色宜人,处处彰显环境育人的特色。校区地势丘峦起伏,建筑布局随湾依山,占地300余亩的沫若湖碧波荡漾,环湖公园、万景花园鸟语花香,银杏大道、香樟大道风景如画,桂花林、桃花林相映成趣,与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景区融为一体,是四川省唯一同时拥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绿化模范先进学校、省级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的大学。
学院已建成工程训练中心、核工程与核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先进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达4亿元。建在我院的中国核聚变博物馆已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是全国核科普教育基地、中核集团公司党性教育基地、四川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四川省科普教育基地、四川省研学基地,已成为教学科研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端平台。学院智能化图书馆纸质藏书180余万册。
学院利用独有的核工业背景,在中国核工业国家实验室及大中型企业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在珠江、长江三角洲建立实习及就业办事处,与多家核电站签订用人协议,向核工业系统输送大量的优秀人才;与百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设立企业奖学金、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途径。中核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定点在我校招聘,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部分专业达100%,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学院先后荣获“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竞争力20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西部大开发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职业核心能力优秀单位”“全国最具社会满意度示范院校”等多项荣誉。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2000年批准设立,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六、学制: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七、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3.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专业安排:我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排序录取,外语类按外语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至与所报志愿、单科成绩相关联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入学后对专业不甚满意者,请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7.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8.艺术类(设计学类)招生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类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的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即“专业统考”)的考试成绩。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11.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九、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生)、学年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社会奖学金以及学习进步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艺术奖、退役大学生奖、考研深造奖等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生),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生)。
十一、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二、就业政策:学校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进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校招名录,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4家大型国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订单班”“定向班”,与国内多家核电站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人才培养输送协议,提供毕业生优质的就业资源和前景广阔的就业岗位。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途径。在成渝双城经济圈、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建立多个校地合作基地、预就业基地,协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建立校地合作工作站,派驻教师挂职开展引企送才专项工作。与数百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效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网址:www.cdutetc.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科研成果丰硕,多年来在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先后获得“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创新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近三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国防预研、核能开发项目、西物创新行动人才金字塔项目以及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近200项;与地方大中型企业、研究所成功对接项目50余项,直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获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40余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70余篇,其中,SCI、EI期刊、CSCD等收录近90篇。同时,在中核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学院教师已参与到当今最大的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当中,为开发人类终极能源作出贡献。学院在同类高校科研能力排名中,连续多年名列A类。
2000年,由成都理工学院与中国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在“产、学、研”全面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创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都理工学院乐山分院(二级学院)。
2001年,成都理工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成都理工大学,同年学院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乐山分校。
2003年3月,正式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04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属全国有事业法人单位,被教育部评为本科独立院校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2006年,学院被评为乐山市卫生先进单位。
2007年,学院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卫生工作优秀单位。
2008年,学院被四川省爱卫会评为“四川省卫生先进单位”。
2011年,学院被四川省建设厅确定为首批“四川省建设类优质学校”。
2012年,学院以四川省独立学院最优异的成绩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5月28日核工程与高新技术研究所成立。
2013年12月,学院中国核聚变博物馆被命名为四川省科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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