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馆是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创建于1993年,2005年7月迁入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文化馆大楼,总建设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面积4657平方米,包括艺术展厅等43个活动室及其他办公用房,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龙岗区文化馆是国家一级文化馆,设有办公室、美术书法摄影部、文化志愿者工作部、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艺术培训及网络信息档案部、艺术创作及活动策划部、客家文化艺术研究部、大围屋艺术团等部门。
龙岗区文化馆主要职能为全民艺术普及与提高,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社会艺术教育、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交流活动、相关文化理论研究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龙岗区文化馆创作、编导、表演的《大围屋——雪娘》、《竹蜻蜓》、《破·立》、《英雄无悔》等舞蹈作品获得多项国家、省、市、区级奖项。大型交响组歌《我们就是河流》、现代舞剧《浮流》等文艺精品在深圳首演获得强烈反响。每年组织开展的“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少儿花会、公益展览、公益艺术培训、“共同感受文化的春天——文化馆公益艺术培训成果展示”、“小弹唱LIVE”、“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展示”等系列活动深受市民群众欢迎。
龙岗区文化馆是国家一级馆,作为区属公益事业单位,它肩负着丰富全区群众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利益的历史重任;担负着辅导培训各街道文化站、社区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工作。近年来,文化馆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项目,科学安排各功能室,努力提高场馆使用率,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水平,自2010年7月以来,全面推进公益文化服务,举办免费培训班,并深入各社区提供高水平的专业辅导。
馆内设16个排练厅、12间专业教室、24间琴房、小剧场、音乐制作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投影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厅、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厅及各艺术门类的活动课室,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