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新工科、新医科、新商科、新文科、新艺术等协调发展的专业集群。截止至2023年,学校专业覆盖14个专业大类,具有人工智能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工程、微电子技术、芯片技术、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验、医护、药学、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民族表演艺术等74个专业。现有23个二级学院,其中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共建共管了慧科智能应用学院、蓝盾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医药健康学部、铁路交通运输学院、谷雨时代智慧建造学院、新道云财经学院、完美世界艺术学院等16个二级产业学院。学校主校区位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天府新区,校园占地3000余亩,拥有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学校位于成都南面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天府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是求学的好地方。这里汇集着大量世界五百强和国际合作企业及研发机构,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就业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校3000余亩生态园林式校园依山傍水,风景如画,环境优雅,常年绿树成荫,四季繁花飘香,高耸钟塔、威武彩虹桥、俏丽东风渠把校园点缀得绚丽多姿。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群、信息化的图书馆(投资1.5亿)、高标准的学生公寓(配置了空调和智能热水器、无线Wifi全覆盖)、现代化大学生食堂、匠心独运的艺术楼,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场、篮球场、排球场、风雨操场、马术训练场、壁球场、高尔夫球训练场、射击训练场、开心农场、游泳馆、健身房等。实验实训室完善,已具备教学、实训、科技开发、生产四位一体功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0余家,覆盖所开设的全部专业。基础设施按在校生30000人的办学规模配套建设,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面向国家级天府新区、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渝经济圈和 “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需求,开设了现代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学前教育、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空中乘务、现代物流管理等90余个及专业方向,并通过整合专业教育资源,推进专业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交叉性、融合性专业增长点,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格局。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慧科智能应用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谷雨时代智慧建造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医护学院、药学院、康养学院、国际技术应用学院、天府艺术与传媒学院、铁路交通运输学院、蓝盾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新道云财经学院、中诺思电商物流学院、星厨国际烹饪与酒店管理学院、航空旅游学院、完美世界艺术学院、能源学院、锲科体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教育与管理学院等23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格局,实现了专业链与地方经济产业链的对接。
学校紧紧围绕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引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构建了“课程体系模块化、实训平台实景化、课堂教学项目化、实践教学工程化、课外作业综合化、课程考核过程化”的教学模式;创新并成功实践了“先技能,后理论,技能理论一体再提升”三段式职业能力培养体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水平显著提高。 学校重视以技术创新赛事提升人才培养标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专业教育、科技创新、知识转化的协同增量效应,引入行业企业人才的培养规格,重视实务能力培养。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严格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及招生代码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第二条 办学性质、举办方及主管部门
我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学院举办方为成都深蓝卓越教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院地址
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第四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当年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普高、职高(含中专、职高、技工校)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1.组织人员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院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
2.各教学系(部)提出修改建议。
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办法审核、平衡、沟通。
4.上报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核。
5.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 录取工作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各占 50%,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省级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小数向上取整)。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若综合成绩位次相同,则比较专业成绩总分,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再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成绩确定位次。非四川省艺体类考生按照生源当地招考委规定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专业原则:我院各专业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极差。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按照教育厅相关规定申请调换专业,各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进校后不须再加试听力。
第二十条 我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设立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七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及奖励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院招生及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咨询电话:028-36792608、36792609、36792611、36792612
2.联系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3.邮编:620500
4.咨询QQ:800067858
5.网址:http://www.scstc.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高度重视教科研工作,以科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设立了专项科研经费,既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深入的基础应用研究,又支持他们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和服务。近三年来,学院获省、市教学与科研立项纵向课题120项;在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其中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10篇,主编参编教材50部;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56项,获国家授权专利100余项,软件著作权11项。 学校大力推进“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现了研发与需求的无缝对接。近年来,学院承担企业科技研发10余项。学校与中国社科院四川分院合作成立“四川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研究院”、“天府区域经济发展与政策法规研究院”,与眉山社科联合作成立“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天府新区视高园区合作成立“创新创业孵化器”。
校训:“厚德、精技、勤思、协作”
“厚德”(出自《易经》厚德载物),是指崇德、重德、立德、修德行为达到厚重的程度,有大德、深厚的恩德,体现学校立德树人要求,蕴含师生厚德载物期许;
“精技”,是指技艺技术精湛,精通于自己所在专业或领域的技术,体现职业院校技能技术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培养的内在要求,倡导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勤思”,是指勤苦思索,既要埋头孜孜不倦地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训,又要抬头仰望科学技术和制造强国的星空。
“协作”,是指为实现目标的协同劳动、互助共进,反映出创建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模式的协同发展特征,体现团队协作精神塑造、团队协作能力培养的川科特色。
随着国际一体化形势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的不断变化与发展,学校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国际化战略”、“差异化战略”,继续在办学理念、教育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凝练办学特色,在全省同类高校中引进多名外籍教师进行专业课教学,力图以国际化的视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品牌形象,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目前,学校与德国、美国、英国、加拿大、以色列、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的世界知名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合作办学。
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07年1月,成立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商务英语系、艺术设计系。
2008年3月,成立交通运输系。
2009年4月,IBM公司落户学校;6月,与新加坡南洋现代管理学院联合办学;8月,教学机构系改院;
2010年8月,成立新能源学院、建筑学院;12月,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川195所”授牌。
2011年2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建成汽车运用技术实训基地;12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
2013年7月,获批四川省“双证制”教育管理学校,成立“职工大学”西点执行学院;10月,成立管理学部、机电学部、建筑与艺术学部。
2014年3月,与国家信息安全委员会签订协议,共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基地。
2015年9月,获批学分制改革高校和现代学徒制高校。
2017年6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纳入“十三五”本科院校设置规划。
2019年3月,获得首批“一带一路”国际职业教育中心高校。
2021年3月,获得四川省民办高校(高职高专)2021年优秀实训中心(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