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现有红光校区(总院)、西校区、东校区(成华校区)、菊乐路校区、新都校区、南校区(崇州校区)等6个校区,占地约65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学校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人。
学校主校区位于成都市重点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成都现代工业港和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成都市郫都区,紧邻以电子信息为龙头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西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成都创新创业集聚区(菁蓉镇),设置与区域高端装备制造等千亿级产业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数控技术(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技术、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七大专业群,开设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31个专业,其中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3个专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校被遴选为人社部“中英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凝练了“捷普班”“莫仕班”“三星班”等教改典范。
学校始终坚持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建有校外实训基地60余个,与成都13个产业园区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已加入行业协会19个,签约校企合作单位116家,初步实现了高职院校与产业园区无缝对接,2020年受到了时任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范锐平的肯定性批示。学校与阿里巴巴、西门子公司、中铁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开展教材开发、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等合作项目30余个,每年零距离向区域产业园区输送人才2500余人,构建了当地政府,产业园区、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学校打造国内一流的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现代服务业等各类实训场地7万余平方米,拥有通信实验室(成都市重点实验室)、航空精密零件创新实验室、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新能源汽车技术实验室等“车间化”“平台化”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场所近百个,拥有各类高精尖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产性设备价值逾2亿元。2020年,学校挂牌成立“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研究中心”,在四川省人社厅指导下开展技能竞赛组织、竞赛技术标准研究、竞赛信息化研究、竞赛成果转化等工作;与市总工会共建“成都工匠学院”,开展成都工匠轮训达1163名,2020年成都工匠学院获批成为成都市属高校首个“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基地”。2018-202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成都市地区就业占比达86%,均进入成都市“5+5+1”产业领域,一大批毕业学生在中国中铁、一汽丰田、沃尔沃、京东等大型企业就业。在近三年成都市评选的1812名“成都工匠”中,经我校培养或培训的成都工匠达156名,约占总数的10%。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院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660;中外合作办学代码:576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址:
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邮编:611731
郫都西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高店路1666号,邮编:611730
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科学合理的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在四川省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各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系统专业设置顺序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时建议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配。
第十五条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第十六条 学院对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设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官网提供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电话:028-61835168 /61835166 17760332841
传真:028-61835168
网址:http://www.cdgmxy.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引进欧盟先进的培训标准和模式,与奥地利联邦商会经济促进学院共建了“中奥成都WIFI职业国际标准培训中心”,是中西部唯一一个经奥方授权开展国际标准证书认证的机构,具备颁发国际证书资格。学校与中铁二院国际教育培训中心合作,举办非洲英语国家综合交通管理官员研修班和“一带一路”国家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官员研修班,参培人员涉及3个大洲、13个国家,成功输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成都实践经验。与英国林肯学院合作开设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跨境电商,按照国际化的培养标准、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国际化的评价标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20年电子商务(中外合作)班学生在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上荣获电子商务赛项优胜奖。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原成都电子职工大学。
1991年3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由国光电子管总厂职工大学、前锋无线电仪器厂职工大学和南光机器厂职工大学三所学校合并组建原成都电子职工大学。
2015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6日,成都铁路工程学校整体并入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2023年2月,由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与四川省电子学会SMT/MPT专委会及专委会成员企业共同建立的四川电子新工艺与新材料应用研究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