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27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在灭亡波斯帝国之后,侵入了印度西北部。公元前325年,亚历山大大帝从印度河流域撤走,在旁遮普设立了总督,留下了一支军队。约在公元前317年,摩揭陀国一名出身刹帝利贵族,名叫旃陀罗笈多的青年,率领当地人民揭竿而起,组织了一支军队,击败了西北印度的马其顿人的部队,并宣布了印度的自由。之后他率军进抵摩揭陀国的首都华氏城,推翻了难陀王朝的统治,掌握了政权,建立了孔雀王朝。
旃陀罗笈多为孔雀帝国的建立打下了根基。他本人晚年笃信耆那教,后来抛弃王位出家,终于按耆那教的教义逐渐绝食而死。他出家后,其子宾头娑罗(约公元前300-公元前273年)继位。宾头娑罗曾经镇压了呾叉始罗地区的人民起义,保持了帝国在北印度地区的统治。
宾头娑罗死,其子阿育王继位。阿育王是孔雀王朝的第三位帝王,他原在西北地区担任总督,在父亲病重时回到首都华氏城。据佛教传说,他在父王死后,杀了99名兄弟,才坐稳了宝座。
阿育王在位初期曾镇压西北地区的一次起义。按佛教传说,他原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暴君,曾经专门挑选最凶恶的人设立“人间地狱”,去残害人民。在正式即位后8年,阿育王征服了羯陵伽。据他自己所刻铭文的记载,在这一次战争中,羯陵伽有15万人(畜)被掳走,10万人在战争中被杀,还有若干倍于此的人死亡。从旃陀罗笈多至阿育王,经过三代人的经营,孔雀帝国至此达到了极盛阶段。
在阿育王死后不久,孔雀王朝王权衰落,印度重新分裂为许多国家。约公元前187年,孔雀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布里哈德拉塔在阅兵时被大臣普希亚密特拉·巽伽所杀,孔雀王朝正式结束。
孔雀王朝初期控制了印度河平原,恒河平原,孟加拉湾,德干高原以及远达阿拉伯海的广大领域。在阿育王统治时期,最鼎盛时除印度半岛南端以外,北起喜马拉雅山南麓,南至迈索尔,东起阿萨姆西界,西至兴都库什山,都并入了孔雀帝国版图。
孔雀王朝是一个君主专制的帝国。国王掌握着各方面的最高权力。国王决定一切最重要的政策,委任最重要的官员,有最高行政权;国王发布的诏书和法令就成为法律,有最高立法权;国王是国家军事行动的决策人和最高统帅,有最高军事权;国王还审理重大案件,有最高司法权;国王派遣密探到全国各地,侦察官员和人民的行动,有最高的监察权。
国王手下有一批顾问和官员作为辅佐。官员有三类:第一类是主管地方事务的长官,他们负责开修河渠,丈量土地,监督灌溉用水的公平分配;管理猎户,酌情给以赏罚;收税并监督与土地有关的行业如伐木、采矿等;修治道路。第二类是主管城市的长官,他们分为6组,每组5人,各组分别负责手工业、外侨、生死登记、市场交易与度量衡、产品检查以及征收什一之税等等。第三类是主管军事的长官,他们也分为6组,每组5人,各组分别负责海军、后勤辎重、步兵、骑兵、车兵和象兵。
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在位时,孔雀王朝有3万骑兵、60万步兵、9000头战象,军事力量已经十分强大。
在孔雀王朝中,唯有国王有权拥有常备军和接受贡奉。常备军的特点,一是脱离生产,成为职业军队,退役后可得一块份地;二是装备与给养由国家提供。常备兵是国家军队的精锐。
孔雀王朝时期,军队由六部分组成:
一、摩罗,即职业军队或世袭军队,他们是常备军,是国家基本武装力量。据《亚历山大远征记》记载:当时印度民分七等,其中第五等级是士兵,人数仅次于农民,以从军为职业,武器、马匹概由国家提供。他们只打仗,平时训练、玩乐,从国家领取优厚的薪饷,足以养活家人。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也记载有一种“国之战士”,说他们饶勇善战、子承父业。
二、布利陀,即雇佣军,他们战斗力强,但为利而战。
三、什列尼,即行会军队,由城市手工业者组成,以手工技术为军队服务,相当于后勤兵。他们服役期较短,实际上是一种民兵。
四、阿密多罗,结盟的外国军队。
五、密多罗,藩王或同盟者提供的军队。
六、阿陀毗迦,指森林部落(野蛮部落)的军队,据说骁勇善战,但不易指挥。帝国时期的兵力无准确的数字。
孔雀王朝的陆军有步兵、骑兵、车兵、象兵、工兵、辎重兵等兵种。
步兵是数目最多的兵种,是军中支柱。步兵有剑手、弓箭手、矛手,它们各又依其装备不同被分为重、次重、轻、次轻四类。
孔雀王朝的象兵很发达,战象由野象训练而成。捕捉的野象驯服后,对其加以操纵、转动、前进、践踏、杀害,以及与其他象战斗等7个项目的训练。象兵极有冲杀力,但在本时期以象作战,效果大都不佳,均未能发挥威力,不仅未能冲乱敌阵,反而扰乱了自己的阵势。其原因是战象易受惊吓,致使胡乱冲闯,不分敌我,皆受其害。
据《政事论》所载孔雀帝国的武备,达57种。依其作用可分为进攻类、军械类、防护类三种。进攻武器中,最普遍使用的是弓箭和矛。矛长1.5-6米不等。此外,属进攻类兵器的还有大刀、剑、标枪、锤、战斧、弹弓、手力投石器等。
孔雀王朝重视弓箭,其弓箭大且强劲,弓长与持弓者身高相等,射箭时需坐在地上,以脚蹬弓背,方能拉开。
枪兵一手持标枪,一手操盾。
车兵由贵族充任,战车由2马、3马乃至4马牵引,一乘战车兵员为3人或6人,若3人同乘,则1名驭手,2名甲士,持弓或矛作战;若6人同乘,则2名驭手、2名弓箭手、2名盾牌手,战斗激烈时,驭手也持标枪参战。
象军为古代印度兵种,的一大特色。一头大象配备弓箭手3人,立于象背的厢中作战,象倌坐在象颈上,手持刺棒指挥战象的行动。
骑兵的兵器是两支长标枪,其所持之盾较小,其战马无鞍、蹬,马背上仅有一块方布。为控制战马,马嘴上套有皮套,套中安有铜刺或铁刺,马嘴里也安有嚼子,缰绳系于嚼子两端,一拉缰绳,马嘴便会被刺疼,从而听从指挥。
孔雀王朝的军械也颇为发达,《政事论》所载各种军械达26种,可分为攻城器械和守城装备两类,攻城器械有各种投石弩炮、投石机、投石器木塔、攻城塔、破城槌、云梯等。在守城装备方面,有吊梁、钉钉的滚木、守望塔等。
公元前305年,塞琉古王国力图恢复对印度河流域的统治,侵入印度,孔雀王朝的开国君主旃陀罗笈多与之进行了两年的战争,详情无记载,仅知战争于公元前303年以印度胜利而告终。根据双方和约,孔雀王朝取得了印度河流域以西直至今阿富汗的部分地区。
旃陀罗笈多的儿子宾头娑罗,在开疆拓土方面有所贡献。至其去世时,孔雀帝国的版图已扩张到德干高原,整个印度半岛仅东海岸的羯陵伽及南端的几个部落尚未臣服,后由其子阿育王完成。
孔雀王朝的第三代国王阿育王,其主要战功是征服羯陵伽,完成了印度半岛的统一,将帝国带入了极盛时代。在孔雀王朝统治前期,羯陵伽是一个独立国家,海外贸易发达,经济富庶,军事力量亦较为强大,拥有步兵6万,骑兵1000,战象700头。阿育王即位的第八年,起倾国之师大举进犯羯陵伽。这是印度古代史上规模最大、也最有影响的一次大战,可惜其详情无史料记载。此战使羯陵伽受到了空前的浩劫。据阿育王13号摩崖诏令记载,他"从那里掠走的人数是十五万,在那里有十万人被杀,并有许多倍于此的人死亡。"羯陵伽战争标志着孔雀帝国武力扩张时代的结束和文治时代的开始。
据《政事论》一书记载,孔雀帝国军事机构共六部,由30名官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每部5人。第一部为海军部,设舰队司令;第二部是后勤部,主管运输等事务,负责征集粮秣,用牛队运输粮草与军械,为军队提供擂鼓者、持锣者、马夫、机械匠等勤务人员;第三部主管步兵;第四部负责骑兵;第五、六部分别主管车兵和象兵。
孔雀王朝从各级军官到士兵均有薪俸。据《政事论》记载,帝国时代军人的薪俸如下:军队总司令官年薪为4.8万帕那,军队司令官1.2万帕那,要塞司令1.2万帕那,军队首长、象兵司令、骑兵司令与车兵司令各8000帕那,步、骑、车、象诸长官各4000帕那,军医、驭手、驯马驯象者各2000帕那,甲胄监督1000帕那,训练过的士兵500帕那,吹喇叭者500帕那,象倌500—1000帕那,固定密探1000帕那,流动密探500帕那,引导密探的仆人250帕那。
《政事论》是古代印度一部重要的著述。传统认为它是孔雀王朝的开国功臣考底利耶所著,成书于公元前4世纪末3世纪初。另有些学者认为,该书非考底利耶所著,其成书较晚,或云公元1世纪、公元3世纪,乃至公元7世纪始成书。但该书的核心部分写于帝国初期,是研究孔雀王朝时期社会状况的珍贵史料。全书15卷,论及政治、经济、法律、外交、军事等内容,中心是讨论治国安邦之策。它不仅讨论了兵制、兵种、编制、薪俸、兵器、防御设施等问题,也含有较丰富的军事思想。
孔雀王朝统治时期,平原地区的农业、手工业以及商业获得了空前规模的发展。粮食生产增加,人口有了明显的增长,人口的增加又需要开垦更多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粮食。国王重视开垦新地和移民,强调振兴农业、畜牧业以及工商业的重要性。拓荒和向新开垦地区移民的活动在孔雀王朝之前就已开始,到孔雀王朝时代,这种活动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为了提高农业产量,还在各地修建了运河和蓄水池,建立了较完善的灌溉体系。
孔雀王朝时,印度沙门文化逐渐衰落下去,而婆罗门文化则逐渐重新占优势,并日益在印度人的行为处世、伦理观念、价值评判上取得正统地位。与此相应,印度妇女地位所独有的某些特点也于此时基本形成,印度父系文化观念的强化始于此时。此时婆罗门立法家们对妇女所制定的清规戒律明确化、具体化,包括有很多法律内容的《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两大史诗于这一时期最后成书,各种《往世书》、《法经》、以及婆罗门教最重要的法典《摩奴法论》也编定于这一时期。婆罗门教的这些权威经典对妇女一生的各个时期、妇女的义务和责任、妇女在家庭和婚姻中的地位等各方面,都作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
羯陵伽战役对阿育王影响极大。在羯陵伽之战结束后,阿育王转变了原有的治国方针,放弃了一切侵略性的军事行动,并致力于政治稳定和发展经济文化。他采用佛教作为他的宗教哲学,不再向邻国派遣军队,而是派去宣扬佛法的高僧,其本人的形象也变成了慈悲为怀的仁爱之君。阿育王不久宣布佛教为印度的国教,下令在王宫和印度各地树立石柱,开凿石壁,将他的诏令刊刻在上面。他还召集了全国的一大批佛教高僧,编纂整理佛教经典,在各地修建了许多佛教寺院和佛塔。为了弘扬佛法,阿育王派出了包括王子和公主在内的大批使者和僧侣,到邻近的国家和地区去传教。印度公主在去锡兰(今天的斯里兰卡)传教时,不仅带去了许多僧侣和佛典,还带去了一枝神圣的菩提树的树枝,并亲自种植在锡兰。
经过一番宣传和使节往来,佛教不仅传遍了锡兰,而且很快传到了埃及、叙利亚、缅甸、中国和世界各地。除了宣传佛教,阿育王还采用了各种人道的统治方法,他建立医院和政治保护区,修订法律。在主干道的交叉点附近,设立国家粮仓和仓库,供紧急时候使用。在各条道路两旁植树,隔约三里挖一口井,设立行人休息的处所。此外,为了向民众贯彻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所统治范围内各地树起许多石柱,刻上诏文,表明自己的决心,希望获得人民的支持。
孔雀王朝的人口在月护王统治末年(前298年)达到1870万人,在阿育王统治中期(公元前250年)达2650万人。
孔雀王朝时期印度民族众多,构成复杂。主要有达罗毗荼人,雅利安人,波斯人,大月氏人等。国王鼓励从其他国家移民,或鼓励从自己国家移民去别国。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在列国时代就因为不能适应阶级分化新情况而受到广泛的批评和冲击,在阿育王时期又因其不利于帝国的统一而受到抑制,又因其不便容纳外来民族而不为外来民族所接受(外来民族多信佛教)。为了适应形势,婆罗门教法律文献对种姓制度作了新的补充和解释。四大种姓仍然留作种姓制的基础,但同时承认了许多“杂种姓”。这样,不同的职业集团、不同的部落或民族就可以被安排在这些杂种姓里。《摩奴法论》第十章中对杂种姓作了许多说明和解释。曾经侵入印度的波斯人、希腊人、塞种人等都被说成堕落了的刹帝利。
《摩奴法论》中提到的杂种姓有几十种之多。《摩奴法论》对于杂种姓产生原因的解释是:诸杂种姓产生的原因在于诸种姓间的通奸、娶禁止娶的女子和放弃本业。
《摩奴法论》规定了各种姓的职业,但允许高级种姓的人在不得已时从事较低种姓的职业以谋生,而严禁低级种姓的人从事高等种姓的职业。它要求各种姓的人在种姓内通婚。如果不得已而与其他种姓的人通婚,它只许高级种姓男子娶低级种姓女子,称这为顺婚;而反对高级种姓的女子嫁低级种姓的男子,称此为逆婚。这些规定都是为高级种姓的利益服务的。
旃陀罗笈多在位期间,亚历山大的部将塞琉古继承了亚历山大帝国在亚洲的大部分领土,并一度想恢复在印度西北部的统治。公元前305年,他领兵侵入印度,但是被旃陀罗笈多打败。于是他把印度河以西的一些地方也让给了旃陀罗笈多,旃陀罗笈多则送给他500头象。双方缔结婚姻(谁娶了对方的儿女,有不同说法),维持和平。随后塞琉古派遣使节驻在孔雀王朝首都华氏城。
旃陀罗笈多的儿子宾头娑罗罗继续和塞琉古王国保持友好关系,印度国王与希腊公主联姻,形成并巩固了两国的联盟。希腊君主经常派使节到印度,这些使节长驻在孔雀帝国的首都华氏城。
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也曾在他当政时派使节驻华氏城。
孔雀王朝的社会为奴隶社会。其特点是奴隶制不发达,以家内奴隶为主,在生产劳动中没有大量使用奴隶。在阿育王统治期间,印度古代奴隶制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达到顶峰。
据《政事论》的记载,孔雀帝国的统治者征服广大地域以后,在人口较少的地方建立由奴隶、雇工和囚徒劳动的农庄。这种农庄由掌握生产经营的经验的人主管,种植谷物及种种其他作物,并有多种手工工匠生产农具,有牧人照看耕牛。对奴隶、囚徒只发口粮,对手工工人则兼发口粮和工资。
《政事论》中还反映了当时奴隶制发生的一些新变化。
首先,雅利安人沦为奴隶的现象受到了限制。如果一个未成年的雅利安人的亲属把孩子出卖或抵押为奴隶,那末就要按孩子所属种姓的高低而给与其亲属以不同的处罚。如果出卖或抵押孩子为奴隶的人不是孩子的亲属,这个人就要被判以罚金并受死刑。如果蔑戾车(Mlecchas,指外国人或边境上的未雅利安化的部落)出卖或抵押自己孩子为奴隶,则不受惩罚。再则,奴隶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改善。出身于雅利安人的奴隶,不仅应由其亲属尽早赎回,而且在为奴隶期间仍保持雅利安人的身份。他在应为主人赚得的钱以外所得的一切,都归他所有,他还可以保有从父亲继承来的遗产。他只要付清身价,立即就恢复原有的自由身份。对于一般奴隶的虐待也受到了限制。例如让奴隶搬运死尸、清扫粪便,或打骂奴隶,破坏女奴贞操等,就要给予受害奴隶以自由。如果主人和女奴隶生了孩子,那么这个女奴和孩子一同都成了自由人。
孔雀王朝以其空前强大的国家权力,完成了多项社会事业。例如,旃陀罗笈多在全印度修建了发达的道路系统。道路设有驿站,每隔半里建一立柱作标记。阿育王时代又在各条道路两旁植树,隔约三里挖一口井,设立行人休息的处所。在主干道的交叉点附近,设立国家粮仓和仓库,供紧急时候使用。
孔雀王朝国王世系(在位时份)
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公元前322年-公元前298年
宾头娑罗:公元前298年-公元前272年
阿育王(阿输迦):公元前268年-公元前232年
达沙拉沙:公元前232年-公元前224年
三钵罗底:公元前224年-公元前215年
舍利输迦:公元前215年-公元前202年
提婆伐摩:公元前202年-公元前195年
萨塔陀拉: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7年
布里哈德拉塔:公元前187年—公元前1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