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现有两个校区,花溪校区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校区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贵安新区,占地面积2183亩、校舍面积76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截至2022年12月,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598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5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为贵州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办学基础不断夯实。学校现有81个普通本科专业,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1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4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点,3个区域一流课程群。
学校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建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50余个,主要包括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6个,贵州省委组织部人才培养基地2个,贵州省委宣传部新型特色智库1个,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1个,贵州省教育厅协同创新中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人才团队、产学研基地等19个,贵州省科技厅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团队等5个,贵州省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社会科学学术先锋号等10个,贵州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贵州省彝学研究会彝文古籍文献研究基地1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贵州省民宗委研究基地2个以及校级工程中心、实验室等12个。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坐落于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现有南、北两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72。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本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为大学英语。
第七条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八条 报考老挝语、泰语、越南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当地语文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九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十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其中,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专业成绩,考生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一)身高: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
(二)视力: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每眼裸眼或矫正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
(三)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注:以上条件按高考体格检查表执行,如因身体条件未达到标准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当年组织的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彝语言文学重点人才培养类别的考生,测试语种为彝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报考民族班、民汉双语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报考民汉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当年组织的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请考生关注体检结果,认真对照体检要求谨慎填报专业。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除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外,对其余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相应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相应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相应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条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投档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未进行同分排序的省份,遇同分考生时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进校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所学科目考核合格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学校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备案的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址:http://zjc.gzmu.edu.cn/zsxxw.htm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851-83610412
招生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设有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多彩贵州文化协同创新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法学研究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西南傩文化研究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水书文化研究院、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喀斯特湿地生态研究中心、民族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山地旅游与民族经济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另外,贵州省民族文化学会、贵州省苗学会、贵州省布依学会、贵州省侗学会、贵州省彝学会、贵州省土家学会、贵州省仡佬学会、贵州省水家学会、贵州回族学会共9个省级民族学会及其研究机构挂靠学校,形成了较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矩阵。近三年,获批国家级项目11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国家自科基金国际(地区)重点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
校训:自强不息 全面发展
“自强不息”指自己自觉地努力向上,开拓奋进,永不懈怠,造福天下,振兴中华。“自强不息”出自《周易•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为天体运行,周而复始,永不停息,君子应效法天,强制自己,努力奋进,坚持不懈,造福天下。
“全面发展”指自己自觉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求,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自强不息全面发展”作为校训,意为贵州民大人要时时刻刻激励鞭策自己,自觉地努力向上,开拓奋进,永不懈怠;要按照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富民兴黔、振兴中华、造福民众,作出贡献。
“自强不息”是我国儒家思想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精神之核心。五千年来,它深植于古老的传统文化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人格之美,塑造了绵延于世、坚强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之魂。
“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共产主义观的核心。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全面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对高校的基本要求,也是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就必须“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自强不息全面发展”作为校训。既体现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又坚持了与时俱进,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对高校的基本要求。
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新加坡、荷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互派留学生、学术交流、合作办学、教师培训和科研合作。现有来自俄罗斯、韩国、老挝、越南、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18个国家留学生216人。
贵州民族大学的前身是贵州民族学院。
1951年3月,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向西南军政委员会申请成立贵州民族学院的请函。
1951年3月17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处同意成立西南民族学院贵州分院的通知。5月17日,贵州民族学院正式开学。开办普通干部政治班。
1952年,贵州省省委决定破土动工修建。成立民族文工团。
1953年初,学院从贵阳市普陀路迁至花溪,学校开办了民族政策研究班、干部轮训政治班、干部轮训文化班。
1954年,学校开办干部轮训文化班,民族研究室成立。
1955年,学校开办预科初中部。
1956年,学校制订了十二年规划,陆续开办民族语文系、历史系、政治系、经济系、法律系、艺术系等,民族研究室扩大为处级单位,并逐步办成一所综合性民族大学。同年秋,学校开办了预科高中班、艺术中学部、民族语文班。省委和省政府决定将贵阳师范学院艺术科(包括全体教师及其设备)调整到贵州民族学院,成立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系。10月,学校开办民族语文班。
1957年,学校成立艺术师范专修科。
1958年,学校成立民族语文系。
1959年,贵州大学迁入民院的校址,贵州民族学院并入贵州大学后被撤销,按上级指示,民族研究室的全部人员和全部文物、资料并入贵州省少数民族研究所。
1974年,经国务批准恢复贵州民族学院。
1977年,学校开始恢复后第一届高考招生100人,成立中文系、政治系。
1981年,学校成立数学系。
1982年,学校成立干训部。
1983年,学校成立历史系。
1984年,成立物理系,恢复成立艺术系。
1986年,学校成立法律系、管理系、马列主义教研室。
1988年,学校成立社会学系、预科部。
1989年,学校成立社会科学部(由马列主义教研室改建)。
1990年,学校成立中专部,外语系。
1991年,学校成立成人教育处。
1992年,学校成立函授部、化学系、傩文化研究中心。
1993年,学校成立委培部、旅游系、体育系。
1996年,学校成立成人教育中心(撤销成人教育处、函授部、委培部)。
1999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2001年,学校成立清溪学院。
2002年,学校清溪学院更名为人文科技学院。学校成立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03年,成立预科教育学院(由预科部和中专部合并)。
2004年,学校进行学科(专业)调整,成立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
2006年1月,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硕士专业6个。
2007年5月,学校入选贵州省省属重点大学建设行列。
2008年3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贵州民族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
2009年6月,学校成为专业硕士学位培养单位。
2010年3月,学校获得硕士学科一级学位6个,下设35个二级学科。学校成立贵州世居民族文化研究院、法学研究院。
2012年4月,贵州民族学院正式更名为贵州民族大学。
2013年7月,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处更名为研究生院。成立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9月,贵州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成立。
2015年,学校成立民族医药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2018年9月,学校与华东师范大学签约对口支援协议。
2022年,贵州民族大学“科教兴国、强国有我”主题电影展播暨思雅影视研读空间正式启用。12月2日,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挂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