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现有3个校区,占地614亩,其中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514亩、贵阳北校区70亩、南校区30亩,校舍面积26.15万平方米。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与风景如画的贵州风景名胜区红枫湖毗邻,北校区与风景优美的贵阳登高云山森林公园相伴,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贵阳河滨公园边上,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宜人。
截止至2022年10月,学院现有9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粮油食品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基础部、中专部),6个产业学院(黔菜学院、酿造学院、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学院、阿幼朵艺术学院、乡村振兴电商产业学院、金沙白酒学院),共37个专业,其中高职25个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烹饪工艺与营养、营养配餐、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技术、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食品机械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新能源汽车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主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专业),中职12个专业(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会计电算化、物流服务与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电子商务、计算机平面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建筑装饰、物联网应用技术、学前教育、民族音乐与舞蹈、汽车运用与维修),有国家级中职示范专业5个,省级中职示范专业4个。建有8个科研机构(乡村振兴研究院、黔菜研究院、正大黔菜研发中心、薏仁米研发中心、食用菌研发中心、果酒研发中心、生态特色食品研究基地、粮食安全研究中心),4个省级实验室或实训基地(贵州省高等职业院校酿酒技术专业黔匠工坊、贵州省高等学校食品资源安全生产技术与综合利用特色重点实验室、贵州省生态特色食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贵州省粮食安全公共实训基地)。
自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毕业生近8万人,他们中80%以上成为贵州粮油食品战线上出得来、学得好、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有作为的“永久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不少毕业生成长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或业务技术骨干,有的成为企业家,涌现出一批各级劳动模范,其中有2人被选为“贵州十佳优秀企业家”。近来年,学院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7%以上。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5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学校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7月9日,由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主管。学院现有9个教学单位、14个产业学院、建有8个科研机构、4个省级实验室、25个高职专业。现有各类专职教师584人,其中高级职称占3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8%,双师型教师比例为80%。有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建有10个大师或名师工作室。学院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四化建设”“五张名片”,坚持“三为服务”“四个贴近”“六方融合”,树牢“黔字号”理念、培养“黔字号”人才、开展“黔字号”研发、服务“黔字号”产业,为努力建成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4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详见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第十条 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gzspzy.cn
电子邮箱:gzspzy@gzspzy.cn
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5944456
联系人:范老师 陈老师 钟老师 龙老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知行合一 徳技双馨
从中国古代哲学中“知行合一”的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引申,实践职教“学中做”、“做中学”的“徳技双馨”理念,学校明确提出:“知行合一 徳技双馨”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赋予了古老命题新的内涵,以道德指导实践,以实践践行道德,最终达到师生道德修养和技能训练双丰收。这一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领导决策工作思路、教师执行教学过程、学生检验学习结果的标准。
学院先后与清镇市、兴仁市、剑河县、织金县、赫章县、黔西县、纳雍县、金沙县、关岭县、正大集团、贵州黔菜出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央储备粮贵阳直属库等300余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建有38个实训室及4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与贵州民族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3+2”专升本联合培养,与毕节财校、剑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5家职业学校开展“3+3”联合培养。同时,还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农产品检验、仓储管理、会计、计算机高新技术等各种长短期培训,年培训鉴定人数3000余人次,为企业培训鉴定一大批技能型人才,深受社会一致好评。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贵州省粮食干部培训。
1953年,贵州省粮食厅干部培训创办。
1954年,升格为贵州省粮食干部学校。
1958年,更名为贵州省财贸干部学校。
1959年,更名为贵州省粮食学校。
1962年,国家处于困难时期,学校暂停办学。
1964年,学校复办,时名为贵州省粮食学校。
文革期间,学校暂停办学。
1976年,贵州省粮食学校恢复办学。
1994年,更名为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
2002年,与贵州省粮食技工学校合并组建新的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
2017年,成立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