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贵定县有新、老两个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600多亩,建筑面积近3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面积为20多平方米;建有功能完善的省级学前教育开放共享实训平台1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个,实体托幼服务中心、幼儿园各1所,校外实训基地180个;运动场面积近2万平方米,设置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有室内体育馆1个和室内游泳馆1个;图书馆近1.8万平方米;标准形体训练室21间;实践实训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内含学前、音乐、美术、语言、服务类实训中心;标准化考场144个,琴房500余间、电子钢琴教室11间,多媒体教室及微格教室数近400间,教学用计算机台数近1000台。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三年制专科(高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初中起点)、中职教育、“专升本”联合培养、自考本科等办学类型。开设有涵盖学前教育、美术教育等17个专科专业,其中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9个师范类专业和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8个非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是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美术教育是省级骨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群是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是全省第一个通过师范类专业国家二级认证的专科专业。形成了学前教育专业群、美术教育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群等四大专业群。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政企行协同育人机制改革,优化课程体系,重构课程内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规模从2014年2928人增加到2023年的8849人。学校新生入学报到率、学生升本率每年均位列全省高职高专学校前列。先后与雷山县职中、凯里职中、锦屏县职中、兴仁县职中、平塘县职中、荔波县职中、瓮安县职中、罗甸县职中等联合办学。
自建校以来,学校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为贵州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中小学校长、教育管理干部等业务骨干。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49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854-4956599。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4年面向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坚持“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根据学校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100%执行。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然相同,则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上级有关补充规定,以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助学政策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4-4969675、0854-4956899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
邮政编码:551300
学校网站:http://www.qnyzh.cn/
学校微信公众号:qnyzxcb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教师获得省州科研课题178项,获得省州科研成果奖51项,教师发表论文1072篇,出版著作教材31部,3部教材是国家规划教材,入选全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智慧云平台试点院校。
校训:立德树人 学艺兼修
立德树人: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德,泛指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树人:培养人才。《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育人先育德,先立德后育人。司马光《资治通鉴》指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要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民教师,必先立德,然后树人,这是成人、成才之道。
学艺兼修:是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要求,学指学识、学问,艺则泛指艺术、技艺、技能等。合格的师范生需要具备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也要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更要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同时也蕴涵了我校艺术性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泰国格乐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参加和承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会议、第七届海峡两岸学前教育论坛,不断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学校与贵州师院、黔南师院、晓雯音乐、成都华领等国内外高校、行业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与安顺市、兴仁市教育局及黔南州各县(市)教育局、84家学校(幼儿园)等签订UGS协同育人协议,推进UGS协同育人模式在省内辐射应用。积极探索专本贯通培养、产教融合等人才培养路径,加强课程改革和人才培训交流合作,推进黔南州学前教育职教集团优质资源共享和互补。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贵定师范学校。
1952年,贵定师范学校创建。
1978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贵州省重点师范学校。
1988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百强师范学校。
1997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双合格学校”。
2002年,经黔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联办,加挂”黔南师院贵定分院“牌子,招收五年制大专生。
2005年,经黔南州政府和黔南州教育局评估,成为“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
2007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生,同年与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联合举办大学本科自考,涵盖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同年,经贵州省教育厅评估,成为“贵州省教育干部培训市(州、地)级基地。
2012年,经黔南州政府和黔南州教育局评估,成为“黔南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同年,经贵州省教育厅评估,建立“贵州省普通话机测站”。
2014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