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总占地面积2439.18亩,图书馆馆藏图书349.9万册。
截至2022年2月,学校现有20个教学单位,6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18个专业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其中,学前教育、物理学、酒店管理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等1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专业数量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991人。毕业生质量受到肯定,2021届毕业生初次落实率为82.82%,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98.62%,人才培养质量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昆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昆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校本部位于云南省 昆明市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浦新路2号;昆师路校区位于云南省 昆明市 五华区 昆师路2号。
二、学科门类、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及国标代码
(一)学科门类: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具有招收硕士、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四)国标(部标)代码:11393。
三、招生计划
(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四、录取规则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规则,优先考虑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若初次投档(第一志愿投档)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投档考生。
(三)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将根据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位次、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高低排列先后顺序,按所排先后顺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志愿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
如果其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四)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逐一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份,专业间不能进行调剂。
(五)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认可该省选考科目要求及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三)、(四)款安排专业。
(六)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七)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省统一组织有英语口语考试,则须参加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合格。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临床医学专业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单列学校志愿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按相应代码进行填报。对报考该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九)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默认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 文化满分 X 50+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X 50计算出投档分数组成,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考生。音乐学(师范类)(器乐)、音乐表演(器乐)限招收钢琴、手风琴乐器种类考生。舞蹈学(国际标准舞)限招收舞蹈类统考国际标准舞舞种考生。
(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组成规则,则按照该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考生,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十一)报考相关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职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舞蹈学(国际标准舞)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录取原则参考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九)款执行。
(十二)报考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报考我校定向少数民族预科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是专项招生计划所属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四)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十五)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六)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学费标准
(一)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各专业当年实际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授予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学士学位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专业学费4000元/生/年;授予工学、理学、农学学士学位专业学费4500元/生/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授予艺术学学士的理论类专业学费8500元/生/年,舞蹈类、音乐表演类、艺术设计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免收学费、住宿费。
六、入学
(一)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其所属的二级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资助等设立的奖学金。
(六)家庭困难学生按《昆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七、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昆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八、其他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 昆明市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联系电话:0871—65098085、65098083
监督电话:0871—65098052
传 真:0871—65098083
邮 编:650214
学校网址:http://www.kmu.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逐步增强科学研究水平,着力提升学科建设质量。“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项目52项,省部级项目229项。五年科研总经费达27466.18万元。省级科技三大奖取得突破,获得三等奖2项,参与获得一等奖1项。新增三大检索、CSSCI收录论文493篇,专利301项,专著47部。获云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厅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智库1个,区域性地方研究院(中心)4个,“昆明市河湖生态健康评估与修复领域——张全兴院士工作站”成为学校高水平标志性科研平台。
学校不断深化交流与合作,合力构建优质育人环境。国际交流方面,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以“中国-上合组织青年交流中心”为平台,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格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实现了从数量到质量的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开展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设立国际学院,强化留学生教育管理,面向29个国家开展多层次留学生教育,积极策划对留学生的职业能力培训,并获云南省职业培训品牌。国内合作方面,先后与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国内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聘请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戴玉强担任聂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三方合作共建云南省首个自贸学院——昆明学院自贸学院,中国美术馆馆长南京大学著名雕塑家吴为山先生为我校设计塑造的《聂耳》塑像在学校聂耳广场落成,与南京大学共建的昆明市河湖生态健康评估与修复张全兴院士工作站正式揭牌,与沈阳军区雷锋团雷锋班共建校内“雷锋班”,将雷锋精神融入校园文化,创建立德树人新模式。
昆明学院的前身是1980年5月建立的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3月建立的昆明大学。
2004年5月,教育部同意在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筹建昆明学院,筹建期间可试办本科专业。同年,昆明学院(筹)开始在云南省招收首届4个专业的本科学生。
2007年3月,教育部同意正式建立昆明学院。
2009年2月,经云南省政府批示同意,将云南大学洋浦校区有偿划拨给昆明学院。9月,昆明市农业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并入昆明学院,成立昆明学院医学院和昆明学院农学院,同时昆明市农业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的牌子仍继续保留。
2010年7月,昆明学院整体搬迁至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洋浦新校园(原云南大学洋浦校区)办学。
2012年,昆明学院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2014年,昆明学院被列为云南省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2016年5月,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正式成为昆明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7年,昆明学院成为云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5月,昆明学院被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为全国第三批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高校。8月,昆明学院附属经开学校建成招生。
2018年1月,昆明学院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同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3月,昆明学院附属宜良医院揭牌成立。6月,昆明学院附属呈贡医院正式揭牌成立。
2020年1月,昆明学院亚洲烹饪艺术学院挂牌成立。
2021年4月,昆明学院聂耳音乐学院揭牌成立。12月,成功入选省级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