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位于气候宜人、生态优美、人文荟萃、物产丰饶的云南省临沧市。临沧毗邻缅甸,横跨太平洋、印度洋两大水系,作为云南五大出境通道之一,是中国进入印度洋最便捷的陆上通道。临沧市地区森林覆盖率超过70%,空气优良率100%,年平均气温18.5℃,是中国十佳绿色城市,是世界茶文化的起源地、“滇红茶”的故乡,也是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及“金海棠”奖颁奖活动的永久举办地,素有“天下茶尊、恒春之都、养生圣地”之美誉。
学校用地面积达1084亩,校舍建筑面积达35.0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14亿元,有纸质图书110.51万册,电子图书366万册,电子期刊和学位论文69.18万册,数据库11个;截至2023年5月,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22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13个。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亚洲微电影学院、航空与轨道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设14个二级党组织、51个党支部。本科专业33个。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生源遍及云南、山东、湖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23个省(市、区)。
学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主动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建设服务社会发展的作用,培育和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所需的新专业,是目前云南省最早开办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和新媒体艺术两个新兴专业的院校,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15个专业在2022年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被评为“C类”专业,“四大专业集群”建设成效显著。
学校不断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与中远集团、中央新影集团、清华启迪、香港成龙国际集团、超星集团、甲骨文、达内集团、大疆、云南机场集团、临沧工业园区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培养人才,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项、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8项;省级虚拟教研室培育项目1项;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项目2项,获批教育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21项。获批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院校、全国人工智能专业最具发展潜力和创新力高校,获评中国高等教育“智慧教学创新应用示范单位”;获批“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获批全国1+X证书试点院校,开展无人机、集成电路、传感网、粮农食品安全、大数据财务、跨境电商等认证。
学校图书存量稳步增加,完成学生宿舍修缮提升工作,推行食堂安全卫生“6T”管理;完成教育卫生“补短板”一期项目,建成总建筑面积3.6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的基础设施,体育馆、综合训练馆、艺术教学实训楼、学生食堂等单体项目及附属设施投入使用;新建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3亿元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训楼;完成国家二类田径场运动场的改造,持续完善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校园规划用地面积增加到1623亩。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大学校园,一所山环水绕、春和景明、欣欣向荣、人文荟萃的应用型国门大学矗立在祖国的西南边疆,成为临沧作为“天下茶尊,世界佤乡、恒春之都”的文化名片。
建校以来累计向社会输送各类专业人才达7万余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日益提升,升本以来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校有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众创空间”“国际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实践平台,获批“云南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名称: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国标代码:14092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制: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四年,专升本学制为二年。高中起点少数民族预科招收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学制一年,修业期满参加预科升学考试升入本科。
(六)毕业证书:学生学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校校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邮编:677000。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1.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
1.学费
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2024年学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简章、《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其中,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文学、教育学类专业3400元/生/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专业4000元/生/学年;艺术类(理论类)专业8500元/生/学年;艺术类(应用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少数民族预科14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学生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宿舍,住宿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根据住宿标准分为每学年400-1200元不等。其中,一类公寓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学年;二类公寓二人间1200元/生/学年;二类公寓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二类公寓六人间6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带卫生间)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不带卫生间)400元/生/学年。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23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标准执行。
三、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严格按照招生工作“十公开”、教育部“30个不得”等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录取方式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
(二)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三)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其所填志愿顺序,按照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完毕,计划录取未满时,可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符合条件且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综合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五)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的当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云南省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按各省相关要求折算,云南省内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如下:
1.统考类专业
(1)音乐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2)美术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3)新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六)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的当年体育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七)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八)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和缅甸语专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有外语口试的省份,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年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须合格。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要求: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胎记、全身无纹身;女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斜视、无色弱、无色盲。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因部分航空公司乘务员的入职年龄控制在24岁(以出生年1月1日起算),毕业当年年龄达到或者超过24岁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十二)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
(二)邮编:677000
(三)学校招生电话:0883-8882659、3088255
(四)学校网址:https://www.wynu.edu.cn
五、其他
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升本以来,学校共立项科研项目40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1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64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市厅级项目244项。获批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型智库、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研究基地、云南省红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曾亮专家工作站、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等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和云南省教育厅创新团队各1个,建设澜沧江流域民族民间艺术传习馆1个,设有中缅通道与环印度洋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研究院。近三年来,学校教师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类学术论文370余篇,出版“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丛书”等学术著作50余部,获国家专利120余项,获省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5项(其中省部级奖项2项)。
在教育部的直接关心下,华中科技大学和西南大学自2019年起对口支援我校,两校在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师队伍、科学研究、教学科研资源建设等方面对我校进行全方位支援和帮扶。共有57名青年教师赴对口帮扶等高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28名教师被选聘为华中科技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兼职博导和硕导,43名优秀学生被选派赴西南大学插班学习,多个专业多门核心课程与西南大学实现“同步课堂”。与临沧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共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临翔区、云县、双江县等县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校地、校政合作迈上新的台阶。充分整合国际友好团体组织优势资源,与韩国、缅甸、泰国、柬埔寨等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保持友好交流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前往合作院校交换学习。2002年、2012年学校分别获批“云南省重点建设的华文教育基地”和“首批云南省华文教育基地学校”,设立临沧市人民政府“友好城市奖学金”,先后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500余人(其中缅甸侨生近350名);承担华文教师培训35期,培训缅甸等周边国家华文师资5000余人次;多次承办云南省侨办“缅甸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活动,参与1500余人次,有效促进中缅民心相通。
1978年,临沧地区师范学校专科班创办,设在临沧师范学校内,当年及次年招生物理、化学、英语、数学4个专业4个班。
1984年,临沧地区师范学校专科班所办专业班及进修班全部毕业和结业后停止招生。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临沧地区师范学校专科班基础上组建临沧教育学院,校址在临沧城郊忙角下寨,设中文、数学、英语、政教4个专业。
1986年4月,临沧教育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
1988年3月,由地区教育部门报行署批准增设云南教育学院电视师范部临沧分部。
1989年10月,增设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临沧分校,实现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2001年,临沧市财经学校、临沧市农业学校并入临沧教育学院。
2002年1月,被云南省教育厅、公安厅、侨办、外事办联合行文批准为云南省重点建设的“华文教育基地”。
2005年9月,学校开始面向全省招收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同时招收缅甸籍留学生。
2007年,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临沧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实行“省市共建,以省管为主”的管理体制。
2013年9月,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由中央新影集团、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临沧市人民政府、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举办亚洲微电影学院。
2014年,学校体育学院被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命名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2015年,教育部批准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同时撤销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2019年6月,经云南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审,同意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