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云南滇中产业新区核心区域安宁市市内,距离昆明市市中心仅25公里,交通便利,生活环境优美。
截至2020年3月,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743人,下设10个职能管理部门、8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有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健康等12个大类的58个专科专业;建有校内外实训室及实习教育基地168个。学校以工学、管理学学科为主要学科,专业设置覆盖第二、第三产业,专业布局与云南省和主办单位中国宝武昆钢集团的产业结构高度吻合,实现了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为云南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编650302。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相关招生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审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以及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全面管理招生各项工作,落实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第九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费:7800元/生/学年,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云价收费[2012]31号)文件核定标准执行;
住宿费:600-1200元/生/学年,按照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云计收费[2001]799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核定标准执行,具体住宿费标准为:
(1)一类本(专)科生公寓(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
(2)二类本(专)科生公寓(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
(3)二类本(专)科生公寓(六人间):6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800元/生/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33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奖励,(重点保障人群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第十五条 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十六条 通过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在报名、考试、入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kmvtc.net
电子邮件:2835386189@qq.com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0871-68603303
传 真:0871-68603303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02年,昆钢职工大学、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昆钢分校、昆钢职工培训处、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合并组建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学校被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云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2007年11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良好”。
2008年9月,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组建成立了以学校为龙头的“云南工业职业教育集团”。
2010年,学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2011年7月,学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定为“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2013年,学校被昆钢公司授予“红旗单位”、“红旗党委”荣誉称号。
2014年9月,学校被中国冶金教育学会评定为“全国冶金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顺利通过省级示范职院校项目验收和特色评估。
2015年6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8月,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